关于宗懿等七名学生外出交流学习的决定
南工校教[2012]43号
相关学院:
以下七名学生经个人申请、学院和国教院、教务处审核通过参加出国交流项目学习,学校研究决定同意保留七名学生学籍。具体交流时间及交流学校如下:
学院 |
学号 |
交流时间及交流学校 |
自动化学院 |
1501110230 |
2012.08-2014.08美国北亚利桑那大学 |
建筑学院 |
1601090107 |
2012.09-2014.01荷兰艾文思应用科技大学 |
土木学院 |
1801090601 |
2012.09-2013.06英国谢菲尔德大学 |
土木学院 |
1801100405 |
2012.09-2013.06英国谢菲尔德大学 |
经管学院 |
2105100226 |
2012.08-2014.08美国塞勒姆州立大学 |
外语学院 |
2403100118 |
2012.09-2013.09德国莱比锡应用科技大学 |
外语学院 |
2403100119 |
2012.09-2013.09德国莱比锡应用科技大学 |
自发文后两周内请以上同学到教务处(明德楼113)办理离校手续,交流学习结束须按时返校,请学院做好相关工作。
南京工业大学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发布:教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