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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3-09-20

南工教服〔2023秋〕11号

各有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苏教规〔2020〕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18号)(附件1)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招生情况,2023年我校有5个专业接受增列审核,为切实做好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受审核专业

2023年接受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的专业情况如下:

二、工作安排

1.专业自查自评(2023年10月中旬前)

各有关学院应重视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组织专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附件2),准确把握指标体系内涵和要求,完成《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3),并做好相关支撑材料的准备工作。

2.专家评审(2023年10月下旬前)

学院负责推荐不少于5名本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评审专家(附件5),提前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相关专业师资队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条件等情况进行实地审核,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附件4)

3.自评材料完善(2023年11月初)

根据评审专家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等相关材料。

三、材料提交

1.《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3)

2.《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意见表》及《学士学位授权增列审核专家情况表》(附件4和附件5)

提交时间:2023年11月10日前

电子版提交邮箱:xyswk@njtech.edu.cn

纸质版提交另行通知。

联系人:吕丹丹     联系电话:025-58138013

 

附件 1.《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

3.《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4.《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意见表》

5.《学士学位授权增列审核专家情况表》

 

教务处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