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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生学业情况自查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03-11

(南工教服〔2024春〕10号)

 

各学院、各班级:

为帮助毕业班学生及时了解学业完成情况顺利毕业,现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生学业情况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

2020级四年制本科学生(含来华留学本科生)、2019级五年制本科学生。

二、自查时间

2024年3月12-3月25日

三、自查方法

1.学生本人登录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学业自查,操作步骤为:【登录系统】→【信息查询】-【学生学业情况查询】,全面逐一核对自己的学业完成进度,分析未完成学分的具体情况,及时查漏补缺。

 

  

2.请各位同学根据系统提示仔细检查个人学业情况,是否存在缺漏课程、是否已满足各类别的最低学分要求等。

 

 

【学生学业情况查询】界面显示的GPA是学生自入学以来所有课程(必修+选修)的平均学分绩点,学位审核时统计的是计划内必修课程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请注意区分。

四、工作要求

1.学业情况自查是对学生课程学分修读情况的全面梳理,关系到学生是否达到毕业要求,请各学院提醒学生务必按时进行自查,认真做好学业规划。

2.请各学院认真核查实际已开课程和各类别课程学分要求是否与执行计划相符,做好学业指导和培养方案的解读工作。   

3.学生学业情况自查以专业培养方案为依据,如果培养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有变更,应以教务处教学研究岗审批后的执行计划为准。

执行计划查询路径:

【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教学执行计划查看】-【选择年级】和【专业】-【修读要求】

 

 

 

 

五、注意事项

1.本学期即将修读的课程目前显示为“未/在”,待考核通过后会显示为具体成绩。

2.学生修读了(含重修)与本专业培养计划不一致的课程(例如课程名称相同但课程号不同),在获得该课程学分后,学生可以在教务系统内申请课程替代,满足课程替代要求的准予替代,参见办事指南

3.培养计划等问题,请咨询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和专业负责人,联系方式详见附表。

4.其他学业问题,请咨询教务处学业服务岗吕老师,咨询电话:025-58138013。

 

            教务处   

      2024年3月11

附表:各学院联系电话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8323995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5813965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83587270

化工学院

83587716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58139471

电气工程与控制科学学院

58139509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58139359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58139661

药学院

58139416

建筑学院

58139469

艺术设计学院

58139991

经济与管理学院

58139566

法政学院

58139629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58139642

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

58138003

食品与轻工学院

58139420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人工智能学院)

58139500

数理科学学院

58139528

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

58139860

城市建设学院

83239533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58139382

土木工程学院

58139853

2011学院

5813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