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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生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预审核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04-16

南工教〔202441

各学院:

切实做好2024届本科生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学校决定对2024届普通本科生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预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24届预毕业全日制本科

二、预审依据

1.毕业资格:各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执行过程中如有变更,学院应尽快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岗予以调整。

2.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南京工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南工校教〔2018〕33号)、《南京工业大学外国留学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南工校教〔2018〕39号)。

三、预审内容

1.毕业要求

修满除第8学期(五年制专业第10学期)外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

2.学位授予

1达到相应的外语水平;

2培养计划内必修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0;

本次预审以通知发布时间为节点,课程成绩以“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的成绩为准。

学院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执行计划,审查每一位学生是否满足上述要求,并据实给出学生的预审结论。

要求

本次审核仅为预审待毕业设计(论文)、形势与政策、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劳动实践、创新创业类活动等课程成绩录入后将进行终审,终审结果可能与预审结果不同,学生最终的毕业结论以及学士学位授予审核结果以终审为准

1.毕业资格终审条件

1修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合格;

2)所修学分达到最低毕业学分要求

3没有受到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2.学士学位授予终审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2具有毕业资格;

3培养计划内必修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0;

4达到相应的外语水平。

、工作要求

1.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任务重、要求高,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毕业、学位资格预审核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明、学业指导与帮扶等工作。

2.各学院应使用“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简称“教务系统”进行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预审(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尽快完成本学院学生毕业资格预审工作,并将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和预审结果通知到学生,提醒学生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核对确认、查漏补缺。

3.学院详实填写《2024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预审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及《2024预结业学生名单》(附件3)。附件2-3(纸质版)经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44月30日前交至教务处学业服务岗,电子版发至邮箱xyswk@njtech.edu.cn。

预审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务处:

毕业学位授予政策咨询、教务系统操作等问题请联系学业服务岗,东苑学生服务大厅三楼,025-58138013;

培养计划、课程替代等问题请联系教学研究岗,明德楼115,025-58139182。校内课程替换请查看操作指南

 

附件:1.毕业学位审核操作指南

2.2024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预审情况汇总表

3.2024预结业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44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