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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12-27


南工教〔2024167



各学院、全体退役大学生士兵: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南工校教〔2024〕7号)工作要求,现将2024季学期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须知

2024-2025年各学院各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工作方案详见关于公布202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通知附件2(含接收计划、考核要求、联系方式等)请有意向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填报志愿前务必认真阅读,根据个人发展意愿,结合兴趣专长和学业情况综合考虑,详细了解意向专业培养方案及相关培养要求、学习难易程度、转入后补修课程等情况后,慎重做出理性的抉择

有意向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及时关注教务处和各学院网上审核结果后续面试时间、地点等通知,保持信息畅通,以免错过相关安排事宜。

二、工作程序

(一)志愿填报

请有意向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2024年12319:00-2025年1516:00(第18周)登录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简称“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同时填报两个转专业志愿,排第一位的为第一志愿,第二位的为调剂志愿。

申请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上传,文件名为学号+姓名+班级”,操作指南见附件1。申请材料包括

1.家长亲笔签字的知情同意书(附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2.《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其他退役证明;

3.服役期间表现鉴定;

4.立功受奖证明(非必须)

5.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等(非必须)。

逾期一律不再接受学生在本学期的转专业申请。

(二)资格审核

16-17日(19周:学生所在学院完成申请人报名资格审(操作指南见附件2),教务处进行复审并公布可参加转专业考核的学生名单。

申请人报名资格审核内容:

1.学生是否满足转专业申请条件

2.学生报名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三)综合考核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均须参加转专业综合考核,学校将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审批学生转专业申请。

1)1月8日-1月10日(第19周)教务处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报考专业公布分批次面试考核安排相关学业组织面试考核。

2)面试结束后,接收学院公示面试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完成面试成绩录入工作。

(四)学校审核

学校按照“志愿优先、综合排名、择优录取”的原则,期末正考成绩公布后,根据转专业考核成绩、各专业接收计划等汇总统计,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结果公示

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学校召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六)接收转入

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转专业学生到原所在学院领取《转专业通知书》,凭通知书到转入(接收)学院办理报到手续。转入(接收)学院要在学生转入后认真指导好每一位学生的课程替代、学分认定、修读计划(含补修、降级)等方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包括学生咨询和报名、学生申请资格审核、考核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做好宣传引导。各学院应积极开展专业导学、学业指导以及职业生涯规划工作,增强学生对专业的认知度和适应性,引导学生理性做出转专业选择。

(三)确保规范有序。各学院应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做好志愿填报、资格审核、综合考核、接收转入等各环节工作,确保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上述工作安排如有临时变动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以《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南工校教〔2024〕7号)为准。


联系电话:025-58138015,教务处学业服务岗 李老师

监督电话:025-58138013





                                                    教 务 处

                                                                                                 2024年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