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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6-03-31    更新时间:2026-03-31

南工教〔202627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专业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南工校教〔2024〕7号)工作要求,现将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须知

2026年各学院各专业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含申请条件、接收计划、先修课程要求、笔试科目考核大纲)详见关于公布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的通知”,请学生在填报志愿前务必认真阅读。

请具备申请资格并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根据个人发展意愿,结合兴趣专长和学业情况综合考虑,详细了解意向专业培养方案及相关培养要求、学习难易程度、转入后补修课程等情况后,慎重做出理性的抉择。申请后务必及时关注教务处和各学院后续相关通知(资格审核结果、笔试/面试时间安排等),保持信息畅通,以免错过相关事宜。

二、工作程序

(一)志愿填报

请有意向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3319:00-4月816:00登录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简称“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并填写本人联系方式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同时填报两个转专业志愿,第一志愿为首选志愿,第二志愿为调剂志愿。申请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上传,文件名为学号+姓名+班级”,操作指南见附件1。申请材料必须包括家长亲笔签字的知情同意书(附家长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因疾病(含生理缺陷)学业特别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在校学生,须在本次正常填报志愿并参加转专业综合考核的同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和证明材料交至所在学院初审后报送教务处

志愿一经提交将不予更改。志愿填报结束后,一律不再接受学生在本年度的转专业志愿填报志愿调整申请。

(二)资格审核

1.4月9-4月17:学生所在学院完成申请人报名资格(操作指南见附件2),教务处完成申请人报名资格复审

申请人报名资格审核内容:

1)学生是否满足转专业申请条件;

2)学生报名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3)学生是否满足课程修读要求

2.4月20日-4月24日:教务处公示可参加转专业综合考核的学生名单

(三)综合考核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参加转专业综合考核包括“学业考核80%+面试考核20%”或“学业考核40%+笔试考核40%+面试考核20%”等形式学校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审批学生转专业申请。

特别提醒:期末正考成绩公布后,请需申请课程替代的学生务必尽快办理课程替代。

1.仅有面试考核的接收专业

1)4月27日-4月30日:教务处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报考专业公布分批次面试考核安排;

2)5月31日前:接收学院分批次完成面试考核;

3)面试结束后,接收学院公示面试成绩,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有笔试和面试考核的接收专业

1)5月11日:教务处公布笔试考核安排;

2)516日(星期六:教务处统一组织转专业笔试考核;

35月18日-5月22日:教务处公示笔试成绩;

4)6月1日-6月3日,教务处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报考专业公布分批次面试考核安排。笔试(含专业综合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60分)的学生方可参加面试考核;

5)6月28日前:接收学院分批次完成面试考核;

6)面试结束后,接收学院公示面试成绩,公示期为5工作日。

(四)学校审核

学校按照“志愿优先、综合排名、择优录取”的原则,期末正考成绩公布后,根据转专业考核成绩、各专业接收计划等汇总审核,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结果公示

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学校召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学生可在公示期向教务处提交放弃转专业书面申请,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放弃的名额进行递补录取。

(六)接收转入

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初,转专业学生到原所在学院领取《转专业通知书》,凭通知书到转入(接收)学院办理报到手续。接收学院要加强课程补修、课程替代和降级等的学业指导工作,确保学生转入新专业后顺利完成学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包括学生咨询和报名学生申请资格审核考核组织实施工作

(二)做好宣传引导。各学院应积极开展专业导学、学业指导以及职业生涯规划工作,增强学生对专业的认知度和适应性,引导学生理性做出转专业选择。

(三)确保规范有序。各学院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做好志愿填报、资格审核、综合考核、接收转入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本学期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上述工作安排如有调整,以教务处网站发布信息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以《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南工校教〔2024〕7号)和“关于公布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准。

如有疑问,请咨询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老师。教务处咨询电话025-58138015,电子邮箱xyswk@njtech.edu.cn。

监督电话025-58139069(校纪委办)。



附件1.本科生转专业报名操作指南(学生端)

2.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操作指南(管理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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