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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04-01

南工教运〔2024春〕14

各开课单位: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安排,为确保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任务落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开课单位系主任牵头具体负责落实本单位承担的本科教学任务。教学任务落实必须与任课教师沟通确认,并及时将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录入到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教务系统),具体操作见《教务系统教学任务录入指南》(附件1)。

二、各开课单位编排任课教师时,须严格执行《南京工业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程》(附件2)中教师的任课资格的相关要求。

三、各开课单位应严格执行《南京工业大学关于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修订)》(附件3),确保本学院所有教授的本科教学任务落实到位。

四、各开课单位落实教学任务时,注意合理编排教学班组成。原则上必修课单个教学班包含的自然班数量不超过4,确需合班时,尽量选择同一专业、同一学院的自然班进行合班;选修课的教学班人数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也不宜超过150人。在合班过程中,若因师资有限,无法确保同一专业、同一学院班级合班,请尽量保证学生住宿区域相近的学院和专业学生合班,学生住宿情况参见附件4《各学院学生住宿安排情况》。

五、实践类课程起止周请根据教学进程安排准确填写,请注意避开2023级、2024级期末考试周(预计为第20周)。

六、预选教室类别时,应根据教学班人数、课程性质等因素合理选择,既要保证适用,也要避免资源浪费。

七、各开课单位应于2024412日(第七周周五)前完成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内所有教学任务的落实。包括2020级(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2021级、2022级和2023级的本科教学任务。2024级新生本科教学任务落实待学校确定今年招生计划后另行通知,安排流程同以上各年级教学任务的要求。

八、任务落实完成后,各开课单位教学秘书登录教务系统整理汇总并打印《教学任务安排汇总表》(样表见附件5),经系主任、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岗。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计划执行的,请书面说明缘由及调整方案(需系主任、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在落实教学任务过程中,如对培养方案或教学执行计划有任何疑问或需进行变更调整的,请及时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岗黄老师,025-58139182(明德楼115)。其他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教学运行岗宋老师,025-58139183(明德楼116)。

 附件:1.《教务系统教学任务录入指南》

       2.《南京工业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程》

       3.《南京工业大学关于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修订)》 

            4.《各学院学生住宿安排情况》

       5.《教学任务安排汇总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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