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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优秀本科生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办法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4-01-08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化发展,并为教师提供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的舞台,经学校研究决定,在进一步强化专业和课程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优秀本科生能力提升工程,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建设目标

深入研究和探索“优秀本科生”应具备的能力素质及培养途径,实践和采用讨论、交流、基于案例的教学、问题导向学习等探究性教学方法,通过系列教学活动的开展与实施,着力培养学生“有效表达与公众演讲能力”、“国际视野与跨文化社交能力”、“批判性思维与道德推理能力”、“项目管理与创新创业能力”、“领导才能与企业家精神”等五项能力。

二、指导原则

实施优秀本科生能力提升工程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明确的培养目标:在对目标能力正确、深刻理解的基础上,参照国内外成功案例或严谨的理论依据,形成科学而成熟的培养理念,树立明确的培养目标;目标的设定应当不仅仅是知识的增长,更多的是能力的提升,学风教风的激励。

2.先进的教学内容:教学内容针对性强、实用度高、适用面广、且能够紧跟时代步伐,体现时代特征。

3.优秀的师资队伍:师资队伍完备、结构合理,且具有较强的教学经验,有一定比例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参与。

4.丰富的教学方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活动,尝试新型的教学方法,创新教学组织方式,避免单纯的课堂灌输式教学,探寻多种手段引导学生、启发学生,同时所选取的教学方式应恰当、实践性强。

5.新颖的考核方法:能力的高低不应当完全与考试的成绩画等号,而应当采用多种形式综合评定某项能力达到的水平,评定方法须可操作性强。

三、实施对象与遴选标准

优秀本科生能力提升工程面向一至三年级在校本科生实施,由学生自愿申请,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1.必修课、限选课绩点排名为本专业前30%

2.无补考。

学院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综合考查学生入校后各方面表现和能力素质情况,选拔推荐不超过各专业人数5%的学生参与该项目。

四、组织实施

1.优秀本科生能力提升工程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和协调,通过校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检查。

2. 投标单位针对5项优秀本科生培养设定的目标能力,制定完整的培养方案,提交《南京工业大学优秀本科生能力提升工程招标投标表》并附课程或实践环节教学大纲。培养方案应包括对目标能力的内涵解读,达成目标能力的培养途径阐述,设置的课程或实践环节教学内容、师资、授课方式、授课学期学时、考核方法的详细介绍以及学生的选拔、组织管理、培养成果鉴定办法的明确说明,希望学校给予的配套政策及所需经费等。

3.投标单位可对5项目标能力中的一项或几项进行投标,也可根据自身特色和优势,提出专项能力培养目标。专项建设项目通过专项申报的方式给予资助,在学院进行局部试点建设。鼓励投标单位之间加强协同和联动,共同完成某一项或几项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或将部分能力进行捆绑建设,并在实施过程中加强学科的融合与关联。

4.中标单位负责项目某阶段或全过程的实施、管理工作,应根据培养方案精心谋划、认真落实。培养过程应加强实践性环节,以项目为驱动,可在教学周内也可在假期中进行。

5.入选学生免费修读能力提升培养课程,课程结束成绩合格将发放结业证书。

6.本实施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371

 

 

 

附件:

 

南京工业大学优秀本科生能力提升工程招标投标表

学院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的目标能力

课程或实践环节

授课
方式

学时

开课
学期

考核
方式

师资

(可根据投标的目标能力自由加行)

 

 

 

 

 

 

 

 

 

 

 

 

 

 

 

 

 

 

 

 

 

 

 

 

 

 

 

 

 

 

 

 

 

 

 

 

 

 

 

 

 

 

 

 

 

 

 

 

 

 

 

 

 

 

 

 

 

 

 

 

 

 

 

 

 

 

 

 

 

 

 

 

 

 

 

 

 

 

 

 

 

 

 

 

 

 

 

 

 

 

 

 

 

 

 

 

 

 

 

 

所需配套经费和政策

 

 

投标项目负责人签字:

投标学院(公章): 

     



  发布:专业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