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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自主学习学分实施办法(修订稿)(2015级及以后适用)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6-11-03

南工校教20165

 

为适应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鼓励学生课外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自主个性化学习和研究,推动自主学习学分认定工作的开展落实,根据学校2015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制订的原则意见,特对《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自主学习学分实施办法》(南工校教[2013]104号)作如下修订: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本科生自主学习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长任组长,教学事务部、学生事务部、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审议通过本科生自主学习学分实施办法,指导自主学习学分认定工作的开展,解释自主学习学分实施过程中的未尽事宜。教学事务部作为组织单位,负责考核标准制定、自主学习学分管理系统的开发与维护等组织协调工作。

2.学院成立院级本科生自主学习工作小组,各学院负责人为工作小组组长。学院承担自主学分的认定和统计工作。

二、实施对象

2015级起,本科生在校期间需修满4个自主学习学分,成绩计入课外自主项目课程。其中“经典名著研读计划”读书报告为必选项目,计2学分,未达要求者不得毕业。学生获得超出规定部分的学分,学校予以记载,并作为评奖、评优的参考项目。

三、认定范围

自主学习学分可通过多种途径获得,包括:

1.各类科研、创新创业项目

2.各类竞赛(含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竞赛、体育竞赛等)

3.论文、专著及作品发表

4.科技成果

5.名著研读及学术讲座

6.考级考证

四、考核标准

教学事务部负责制定自主学习学分考核标,学院的个性化特色项目须报学校本科生自主学习领导小组审批。

考核标准分为六大类,每类分为若干项考核内容。具体考核内容、标准及模块计分要求见附表《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自主学习学分考核参考标准》。

学生参加不同项目所获学分可以累加,但同一项目或成果获多项奖励的,按所获最高奖项相应学分计算,不重复计分。(学术报告或讲座除外)

五、工作程序

1.自主学习学分的查询、申报、认定工作均在“自主学习学分管理系统”(http://202.119.249.14/)中完成,账号、密码与正方教务系统一致。

2. 申报

1)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名著研读成绩由管理员统一导,无须申报;

2)登陆“自主学习学分管理系统”,选择相应的申报项目,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完成申报;

3)未列入的项目,需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自主个性化学习学分评定登记表”(附件1)并向所在学院提交证明材料。学院审核通过后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自主学习学分新增考核项目备案表”(附件2),报教学事务部备案。

3. 审核、认定

1自主学习学分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认定,学分审核认定以班级为单位;

2)学院可设定班级审核助理,对已填报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等进行初审;

3)在审核助理初审基础上,学院进行审核,并完成认定工作;

4毕业资格审核期间,学院应对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的自主学习学分情况进行汇总统计,打印“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自主学习学分统计表”(附件3)报送教学事务部。

3. 审查、备案、入库

教学事务部负责对学院的认定学分进行审查和备案,并对学院报送的自主学习学分统计表进行学分入库。

六、本实施办法由教学事务部负责解释。

 

 

南京工业大学

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表: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自主学习学分考核参考标准

类别

项目

获奖等级或学习内容

审核办法

备注

1.

各类

科研、创新

创业

项目

参与并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国家级

3

由学生提供课题立项证明及教师评价意见

无需填写“自主学习学分评定登记表”

省部级

2

校级

1

参与并完成学院各类科研、创新创业项目

校级

1

 

院级

0.5

2.

(含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竞赛、体育竞赛)

获国家级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竞赛、体育竞赛奖励

一等奖

3

由学生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体育竞赛由体育部进行学分认定

由教学事务部、团委、体育部统一组织的各类竞赛不需填写“自主学习学分评定登记表”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获省部级(含行业、协会)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竞赛、体育竞赛奖励

一等奖

2

二等奖

1

三等奖

0.5

获校级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竞赛、体育竞赛奖励

一等奖

1

二等奖

0.5

3.

   著、

出版专著

第一作者

3

由学生提供样书

 

合著

2

以第一作者在各类刊物上发表作品

国际刊物

3

由学生提供论文复印件或录用通知。如论文有多位作者,则按排名依次递减0.5学分,此项最少计0.5学分

国内核心刊物

2

国内一般刊物

1

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作报告或在论文集上发表作品

国际学术会议

3

国内学术会议

2

4.

国家级科技成果

一等奖

3

由学生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如同一奖项有多位获奖者,则按排名依次递减0.5学分,此项最少计0.5学分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省部级科技成果

一等奖

2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

学业成果作品

发明专利授权

3

由学生提供专利证书,同一授权的获得者为多人,则按排名依次递减0.5学分,此项最少计0.5学分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和软件著作权

2

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1

5.



名著研读

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读书报告

2

需分别在我校推荐书目(或国内985大学同类型推荐书目)中选择“大学之门”系列推荐书目1部、“思想之魂”系列推荐书目3部、“学术之旅”系列推荐书目2部,提交6篇读书报告。具体实施办法参见《关于启动实施本科生经典名著研读计划的通知》

此项必选,无需填写“自主学习学分评定登记表”

听学术报告或讲座

撰写不少于2000字与报告相关的评论材料

0.5/

由学生提供相关评论材料。此项最多计1学分

 

6.

大学英语等级考试

通过六级考试

1

由各学院根据学生成绩统一认定

无需填写“自主学习学分评定登记表”

通过六级口语考试

1

通过四级口语考试

0.5

计算机等级考试

取得全国四级证书

2

取得全国、省三级证书

1.5

取得全国、省二级证书

1

专业技能与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通过国家级专业技能与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1-3

由学院认定各类证书分值,报教学事务部备案;学生提供相应证书,各学院根据统一标准认定学分

 

通过省级专业技能与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0.5-2

备注:各类科研、创新创业项目,各类竞赛,发表专著、论文及作品,科技成果等项目仅对权属单位为南京工业大学的认定学分

 

附件1: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自主个性化学习学分评定登记表.doc

附件2: 自主学习学分学院新增考核项目备案表.xls

附件3: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自主学习学分统计表.xls

 

 

 


                       
                                              发布:专业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