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国(境)内外项目交流的在校生:
1.学生返校后下一个学期结束前须完成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2.在系统提交申请前,先由本专业负责老师审核有无补修的课程。
交流学校出具的官方成绩证明
无
交流学分认定操作指南
Q:境外带回来的成绩是ABCD或其他分数,如何转换成我校成绩?A:依据国、境外地区的不同,具体换算需联系明德楼114咨询。电话:025-58139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