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教研〔2023春〕13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专业建设,充分发挥专业负责人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中的组织和引领作用,促进我校本科专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南京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聘任与管理办法(试行)》(校教2023(24)号),开展新一轮本科专业负责人聘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本科专业负责人聘任依据《南京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聘任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工作流程实施。
2. 凡有在校生的本科专业(含专业方向),按规定设立专业负责人;停招专业,原则上不设专业负责人。
3. 留学生和专转本专业不单独聘任专业负责人。
4. 以学院为单位,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1)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聘任申请表》(附件1),电子稿1份,以“学院-专业名称-姓名-专业负责人聘任申请表”命名;纸质稿1份,签章完备。
(2)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1份,以“学院-专业负责人汇总表”命名。
(3)报送截止时间5月15日
地 址:明德楼115室
邮 箱:jwcjy@njtech.edu.cn
电 话:58139182
联系人:郑乐
教务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