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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校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2-07-07

各学院、部门:

为充分发挥优质教材的示范辐射作用,扎实推进我校教材建设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校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立项范围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611日至20201231日之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2年内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践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展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教材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1年内实现出版。

二、申报要求

依据《南京工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条例(附件1),申报2022年度校级重点教材须满足以下条件:

1.教材实行单位编写制,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教材建设与管理小组审核同意,由所在单位对推荐教材及编写人员进行公示。教材主编必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阅历;教材编写团队结构合理、实力较强。

2.主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修订教材须提供主要使用学校出具的原教材使用情况证明,出版社出具的原教材印刷量证明,修订教材样稿须完成90%以上。

4.新编教材须提供拟出版单位出具的论证报告,样稿须完成90%以上

三、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以学院、部门为单位进行报送,不限项。9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

1.修订教材

1)《南京工业大学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附件2-1),电子稿以“学院名称-修订汇总表”命名,纸质稿一式1份。

2)《南京工业大学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3-1),电子稿以“学院名称-修订-主编姓名-教材名称”命名,纸质稿一式7份。

3)附件材料包括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原教材印刷量说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电子稿、纸质稿各1份,可提供复印件扫描版。如果原教材主要使用学校为本校,则由所在学院出具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

4)教材样稿,电子稿、纸质稿各1份。

5)教材样书2套(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

6)所在学院、部门对推荐教材及编写人员公示截图。

注:修订教材申报表中填报的教材基本信息(书名、书号、作者、出版社、版次、出版时间等)须与版权页、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https://pdc.capub.cn/CIP核字号验证一致。如修订后确定有主编、出版社等情况变更的,可在申报时提出、并将相关情况说明附在申报表后,变更需经原主编签字或出版社盖章授权。申报汇总表和申报表封面以“原主编(新主编)”“原出版社(新出版社)”等表达形式体现变更情况。

2.新编教材

1)《南京工业大学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附件2-211份,电子稿以“学院名称-新编汇总表”命名,纸质稿一式1份。

2)《南京工业大学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3-2),电子稿以“学院名称-新编-主编姓名-教材名称”命名,纸质稿一式7份。(出版单位出具的论证报告,扫描后黏贴至申报表中)

3)编写提纲,电子稿、纸质稿各1份。

4)教材样稿,电子稿、纸质稿各1份。

5所在学院、部门对推荐教材及编写人员公示截图



报送地址:教务处(明德楼115

电子邮箱:jwcjy@njtech.edu.cn

联系电话:025-58139182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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