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充分发挥优质教材的示范辐射作用,扎实推进我校教材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1〕27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暨省级重点教材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 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2年内实现再版。
2、 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展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教材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1年内实现出版。
二、申报要求
申报2021年度校级重点教材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主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省级重点教材主编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修订教材须提供主要使用学校出具的原教材使用情况证明,出版社出具的原教材印刷量证明,修订教材样稿须完成80%以上,申报省级重点教材样稿须100%完成。
3.新编教材须提供拟出版单位出具的论证报告,样稿须完成80%以上,申报省级重点教材样稿须100%完成。
三、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报送,不限项。请于9月6日前,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
1.修订教材
(1)《南京工业大学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附件2-1),电子稿以“学院名称-修订汇总表”命名,纸质稿一式1份。
(2)《南京工业大学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3-1),电子稿以“学院名称-修订-主编姓名-教材名称”命名,纸质稿一式7份。
(3)附件材料包括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纸质稿一式1份,可提供复印件。校级申报时,原教材主要使用学校为本校,则由学院出具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
(4)教材样稿,纸质稿一式1份。
(5)教材样书2套(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未入选省重点教材推荐项目的教材可退回。
注:修订教材申报表中填报的教材基本信息(书名、书号、作者、出版社、版次、出版时间等)须与版权页、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https://pdc.capub.cn/) CIP核字号验证一致。如修订后确定有主编、出版社等情况变更的,可在申报时提出、并将相关情况说明附在申报表后,变更需经原主编签字或出版社盖章授权。申报汇总表和申报表封面以“原主编(新主编)”“原出版社(新出版社)”等表达形式体现变更情况。
2.新编教材
(1)《南京工业大学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附件2-2)1式1份,电子稿以“学院名称-新编汇总表”命名,纸质稿一式1份。
(2)《南京工业大学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3-2),电子稿以“学院名称-新编-主编姓名-教材名称”命名,纸质稿一式7份。(出版单位出具的论证报告,扫描后黏贴至申报表中)
(3)编写提纲,纸质稿一式1份。
(4)教材样稿,纸质稿一式1份。
报送地址:教务处专业建设科(明德楼115)
电子邮箱:jwcjy@njtech.edu.cn
联系电话:58139182
教务处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