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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暨省级教改研究课题推荐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3-07-06

南工教研〔2023春〕22


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对教育事业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附件2)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校级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暨省级教改研究课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巩固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推动我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引导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结合我省、我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积极探索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索形成学校乃至江苏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亮点,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不断增强学校自主培养质量,提升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助力江苏省高等教育现代化强省建设。

二、申报要求

1.研究选题应具有较强针对性。依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2023年南京工业大学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3),课题名称自定。

2.研究实施路径及保障措施完备。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在课题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研究资源和研究基础,在人员投入、经费支持和研究条件等方面有保障措施。

3.已经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江苏省高校哲社课题、江苏省教育规划等各类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凡2021年之前(不含)立项尚未结题的校级教改课题主持人,本轮不得申报。凡被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作撤项处理的课题主持人,暂停一次申报省级教改课题。

4.支持和鼓励整合多所学校、学院研究力量,联合申报课题,以促进校际、院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5.课题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且限申报一个课题项目。立项为重点课题的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

三、申报限额

1.课程思政专项课题每学院限报5项,美育专项课题每学院限报3项,非课程思政和非美育的课题每学院限报10项,在申报书上勾选学院申报

2.2021年和2022年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项目(主持人限获奖项目优秀指导教师),可申报1项与项目相关的教学研究课题,在申报书上不用勾选学院申报,仅勾选“互联网+省赛申报”,申报数量不占学院限额。

3.课题主持人可自行联系争取研究会申报指标。各有关研究会申报限额如下: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4项,省高教学会高校实验室研究委员会、省高教学会高校成人教育研究委员会、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委员会各3项,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省高等学校数学教学研究会各2项,省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1项。凡争取到研究会申报指标的项目,在申报书不用勾选“学院申报”,仅勾选“研究会指标申报”,申报数量不占学院限额。

4.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继续与部分出版社等单位合作。各出版社合作类课题选题侧重方向及计划立项数见附件4。争取到单位合作资助课题的项目,在申报上须勾选“学院申报”,同时勾选对应单位的合作课题申报数量占学院限额。

5.根据课题的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学校将遴选出校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并择优推荐申报省教改课题。学校推荐申报省教改课题限额13项(不含互联网+项目)。

四、课题资助与管理

1.省级课题

1)省级立项课题资助标准:重中之重课题6/项、重点课题2.5/项、一般课题1/项。其中:通过专业申报立项的课题经费从该专业专项经费中列支。获得立项的出版社合作类课题,由各出版社须按上述标准给予资助。其他立项课题所需经费,由学校按不低于上述标准资助,确保项目完成预期工作目标。

2)省级教改课题实行分类管理,重中之重课题和重点课题由江苏省高教学会管理,一般课题由学校代为管理。具体要求参照《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

2.校级课题

1)根据学科一体化管理办法,校级立项课题由主持人所在学科或学院,参照重点课题1/项、一般课题0.5/项的标准资助。

2)立项课题将在2023年奖励性绩效核算时,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点核算暂行办法》,认定教学业绩点。

3)校级课题重点项目由学校负责结题工作,一般项目由所在学院负责结题工作。

五、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由学院整体报送,不接收教师单独申报。学院须对本院申报材料进行排序,课程思政专项、美育专项、非课程思政和非美育的课题统一排序,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南京工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5),电子稿PDF1份,以学院名称-主持人姓名(如为2人,用顿号隔开)-申请表命名,纸质稿1份。

2.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包括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以及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电子稿PDF1份,以“学院名称-主持人姓名(如为2人,用顿号隔开)-证明材料”命名。

3.《南京工业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6),电子稿excel1份,以学院名称-教改汇总表命名,纸质稿1份。


报送截止日期:94

报送地址:江浦明德楼115

电子邮件:jwcjy@njtech.edu.cn

联系电话:58139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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