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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暨组织开展相关调研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01-22


南工教研〔2023秋〕24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高水平人才自主培养体系,实现学校本科人才培养高质量特色化发展,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南工校教〔202175号),学校决定启动2024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制订工作暨组织开展相关调研,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安排

1.学院成立工作专班(20241月底前)

各学院成立2024版培养方案制订工作专班,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任副组长,专业负责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骨干教师、行业产业或科研院所专家任组员,细化工作任务,共同完成培养方案制订。工作专班成立以学院发文形式向教务处报备。

2.深入开展专项调研(20243月中旬前)

各专业结合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指导意见,开展广泛精准调研,根据《南京工业大学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研报告(模板)》(附件1),撰写专业培养方案调研报告。

3.出台制订指导意见(20243月底前)

教务处对《南京工业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4版)制订指导意见(初稿)》及《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4版)模板》,组织校外高校学者、专业负责人、行业产业或科研院所专家等人员开展论证,根据论证意见及各学院反馈意见进行修改,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审议通过,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正式出台。

4.制订人才培养方案(20244月初)

各专业根据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4版)制订指导意见,结合调研情况,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参考专业规范、认证标准和行业要求,科学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构建课程体系,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报教务处审核。

5.开展方案审核论证(20245月初)

教务处将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全面性、正确性、准确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并将意见及时反馈给各专业。各专业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建立由教师代表、学生(含毕业生)代表、行业产业专家代表等组成的培养方案论证委员会,对培养方案进行全面论证,填写《培养方案论证委员会审议意见表》。

6.完成培养方案编制(20246月初)

教务处负责全校各专业培养方案汇编和系统录入工作。

7.组织培养方案宣讲(20249月新生入学)

各学院负责将学院专业培养方案上传至学院网站,供师生查阅,并面向新生开展培养方案宣讲工作。

8.做好新旧方案接续(202411月底前)

制定新版培养方案中新开课程的教学大纲。旧版培养方案中相关必修课程在新版培养方案中不再开设,拟定课程替代方案。

9.严肃培养方案执行(长期)

经审查通过的培养方案,应严格执行。确应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培养方案,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培养方案管理办法》执行。

二、培养方案调研工作要求

1.研读本科教育教学相关政策文件(附件2,已发至各学院);

2.总结专业现行培养方案的实施状况,科学评价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的合理性和达成情况;

3.围绕2024版专业培养方案制订,开展广泛精准调研,调研范围包括:

1)知名高校不少于5所;

2)教指委委员或行业企业专家不少于5 人;

3)大中型企业或用人单位不少于5 个;

4)召开教师座谈会不少于1场;

5)召开学生座谈会不少于1场。

4.以学院为单位,对《南京工业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4版)制订指导意见(初稿)》(附件3)、《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4版)模板》(附件4)提出修改建议或意见,填写《修改意见或建议单》(附件5;

5.以专业为单位撰写专业培养方案调研报告。

三、其他说明

1.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面向所有招生专业。

2.以学院为单位,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

1)《修改建议或意见单》,以学院为单位填写,报送纸质稿和电子稿各1份,如修改意见较多,可直接在《南京工业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4版)制订指导意见(初稿)》或《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4版)模板》上批注修改,并提供一份批注修改电子稿,报送截止时间:38日。

2)学院2024版培养方案制订工作专班发文稿扫描件,电子稿1份,报送截止时间:38日。

3)《调研报告》,以专业为单位填写,报送电子稿1份,报送截止时间:318日。

3.对本通知如有疑问,可邮件或电话咨询。


联系人:郑乐

联系电话:58139182

邮箱:jwcjy@njtech.edu.cn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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