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教研〔2024秋〕19号
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总结与凝练,奖励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取得教学成果的部门和个人,充分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同时为申报2025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做好准备。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南工校教〔2024〕91号,附件1),学校组织开展2024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意见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先进性、实践性和创新性的导向;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鼓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审结果科学、客观。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全校教师及从事教学管理和研究人员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成果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强化教学管理、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产生明显效果。
(一)申报对象
申报本科教学成果奖的个人,应当为主持和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者。所有成果完成人均应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第一成果完成人须为我校在职人员。鼓励学院(部门)联合申报,亦可联合其他院校或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请本科教学成果奖的成果,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成果为本科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理论和实践成果;
2.成果育人导向突出,聚焦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价值导向,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3.成果注重解决问题,关注破解各级各类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贴近一线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实践,关注内涵建设和教学质量提高;
4.成果推进理论创新,具有原创性,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在省内外处于领先水平;
5.成果经过实践检验,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申报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其中特等奖一般不少于3年的实践检验,且取得显著成效;
6.成果示范作用明显,具有推广价值大,取得较高认同度,在省内外产生积极影响。
三、奖项与限额
(一)奖励数量
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和一等奖一般不超过奖项总数的50%。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允许各个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推荐限额
2024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名额:每学院(部门)限报1项,每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所在学院可增报1项。
五、材料报送
以学院为单位,于2025年2月19日,按以下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一)平台报送
1.本次申报通过“教科研平台”进行填报《2024年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表》,上传《2024年本科教学成果总结报告》和《2024年本科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2.“教科研平台”正在调试中,后期将单独通知平台网址和操作手册。
(二)纸质稿报送
1.《2024年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1份。
2.《2024年本科教学成果总结报告》(附件3)1份。
3.《2024年本科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附件4)1份。
4.《2024年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5)1份。
报送地址:江浦校区明德楼115室
联系电话:58139182
电子邮箱:jwcjy@njtech.edu.cn
联 系 人:郑老师
教务处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