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通知 > 教学研究 > 正文
关于开展南京工业大学首批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优质本科教学资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5-01-10

南工教研〔2024秋〕22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我校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工作,快速响应《江苏高校人工智能赋能专业建设行动方案》(苏教高函〔202426 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根据《南京工业大学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培育人工智能+高等教育成果,现决定开展人工智能+”系列优质本科教学资源立项建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工智能类智慧课程专项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申报课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与要求:

1.申报课程纳入学校人工智能通识教育类、专业赋能类、前沿技术类课程体系清单;

2.申报课程具有良好课程基础和较完备的课程资源;

3.课程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课程2025年底前能够正式上线运行,且形成至少一学期的教学数据;

5.课程符合《南京工业大学在线开放课程评价标准》(附件1),上线运行知识图谱、AI助教、AI助学等功能。

(二)申报限额与立项

1.申报限额:每学院限报1项。

2.课程立项:立项课程学校将给予经费资助,已获得过在线开放课程、微专业、课程知识图谱等资助的课程,此次减半资助;立项课程依据《本科教学工作业绩点核算办法》,给予校级课程建设项目业绩点。

(三)申报流程

1.撰写《南京工业大学人工智能类智慧课程申报书》(附件2)和《南京工业大学人工智能类智慧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

2.122日前,完成教科研平台填报“教科研平台”正在调试中,后期将单独通知平台网址和操作手册。


二、人工智能类课程教材专项

(一) 申报条件与要求

申报教材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与要求:

1.申报教材对应的课程纳入学校人工智能通识教育类、专业赋能类、前沿技术类课程体系清单,且完成至少一轮授课,具有良好课程基础和较完备的课程资源;

2.申报教材第一主编为我校在编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教材对应课程负责人或承担该课程教学工作

3.教材申报须遵循《南京工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小组对申报教材及编写所有成员(含主编开展审核工作,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教材的名称、主编及编写人员、出版单位等相关信息。(相关材料下学期开学后补齐);

4.教材2025年前能够正式出版,意向出版社为有影响力的权威出版社。

(二)申报限额与立项

1.申报限额:每学院限报1项。

2.课程立项:优先支持AI+学科特色的教材,数字教材,以及产教融合团队编写的教材;立项教材学校将给予经费资助;立项教材依据《本科教学工作业绩点核算办法》,给予校级教材建设项目业绩点。

(三)申报流程

1.撰写《南京工业大学人工智能类课程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4)和《南京工业大学人工智能类课程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

2.122日前,完成教科研平台填报“教科研平台”正在调试中,后期将单独通知平台网址和操作手册。


三、人工智能+本科教学应用场景典型案例专项

(一)申报类型

1.智能助教:利用AI技术辅助教师进行教研备课、辅导答疑、学习分析等,帮助教师优化教学方法,提高备课效率,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实施个性化教学;

2.智能助学:利用AI技术为学生提供实时互动的伴随式学习支持,如语言陪练、编程助手、智能学伴等,激发学生学习热情;

3.智能助管:利用AI技术赋能教学质量管理,对学生学习过程、毕业升学、就业成长等数据进行智能分析,为学校管理决策和专业监测、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提供智能化支撑。

4.智能助训:充分发挥AI技术在文献查新分析、实验设计优化、实验数据处理、创业项目模拟等创新创业训练中的辅助作用。

5.其他:利用AI技术赋能本科教学的个性化应用场景,如AI辅助课程思政等。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申报案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与要求:

1.全校范围内所有理论课程、实践环节、教学管理环节均可申报;

2.案例具有创新性,能充分体现AI技术在本科教学领域的应用价值;

3.案例预期在20256月投入应用

(三)申报限额与立项

1.申报限额:学院申报数量不限。

2.课程立项:优先支持学科特色鲜明、课程基础良好的在线课程;立项项目分为校立校助、校立院助两种类型,校立校助项目由教务处提供经费资助,校立院助项目由各学院酌情提供经费资助;立项项目依据《本科教学工作业绩点核算办法》,给予校级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业绩点。

(四)申报流程

1.撰写《人工智能+本科教学应用场景典型案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6)和《人工智能+本科教学应用场景典型案例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7

2.122日前,完成教科研平台填报“教科研平台”正在调试中,后期将单独通知平台网址和操作手册。


四、材料报送

1.22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各专项纸质稿申报书和汇总表各1无须报送电子稿。

2.申报教材专项,需同步报送教材公示证明材料(盖章)1份。



教务处 

202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