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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5-03-12

南工教研〔2025春〕04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教育部启动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1号,附件1)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255号,附件2)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参与申报推荐的教材应是202211日(含)以后,国内出版、再版或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正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中使用的教材。

(二)列入新时代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教材建设范围的教材,中职三科统编教材、列入首批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目录的教材,习题集、指导书、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不参加申报。

(三)再版的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未更换第一主编的,按要求向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申请修订备案,不参与此次申报;更换第一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

(四)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的教材,按照相关政策、行业发展和技术更新要求进行了实质性修改的,按“修订教材”(需提供修订内容对照表,附件6)进行申报。

(五)鼓励申报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尚未覆盖专业的核心课教材;职业本科各专业特别是制造业相关专业的教材;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符合学生学习规律,充分融入数智技术、资源丰富的数字教材;服务国际产能合作、促进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职教出海相关教材;体现产教融合,头部企业、行业、职业学校专家深度合作共建的教材。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北斗应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成电路、航空航天装备等先进制造业,生物育种、粮食加工等现代农业,养老、托育、家政、低空经济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相关教材。

二、申报限额及要求

我校申报限额5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的教材且在 2022 1 1 日(含)以后再版或重印,正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中使用的教材可直接向省教育厅推荐,不占各单位限额指标。同一种教材只能通过一种途径申报。

公共基础课程教材根据职业教育有关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 号)有关课程设置要求申报。同一课程的教材,限报 1 种。

同一第一主编申报教材总数不超过 2 种。

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 + 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 1 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 1 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系列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三、申报工作安排

(一)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工作,要抓紧传达、科学部署、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积极协调相关教材出版单位,合力做好申报工作。

(二)申报教材第一主编(作者)须为我校教师,并对教材内容、文字、插图、封面等进行全方位把关,并出具明确意见。

(三)各申报学院、部门要准确把握评选条件,严格参照遴选标准(见附件 5),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材一律不得申报。教材须无意识形态问题,无侵犯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问题,不得在民族、地域、宗教、性别、职业、年龄等方面存在歧视、描述不当等相关问题,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其他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通知》规定执行。

四、材料报送

以学院、部门为单位,请于202531412:00前按以下要求报送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1.《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一式2份(附件3)。申报表须包含以下内容,且装订成册:

1)上传教材电子版(含封面):插入一张教材封面。

2)教材编写/责任编辑人员/审稿专家政治审查表:每人一张,教务处负责盖章。

3)教材编校质量自查情况表:出版社提供,签章完备。

4)职业学校试用情况报告和行业企业审读意见:自行准备,签章完备。

5)申报教材著作权归属证明材料:自行准备,签章完备。

6)教材获奖证明、特色项目说明等其他材料(可选)

7)展示网页链接及展示材料目录(可选)

8)数字教材查看方式——如为数字教材,请提供。

2.《江苏省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一式2份(附件4)。

3.申报的教材(2本或2套),数字教材以光盘或U盘等形式报送。

4.申报学院(部门)意见一式1份(附件7)。

5.所有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一式1份(附件8)。

五、补充说明

该项目属职教范畴,不属于本科类教材成果,为了鼓励老师积极开展教材建设工作,可认定其为省级教材建设项目业绩点;但若同一本教材已经入选江苏省“十四五”本科省级规划教材或认定过省级教材建设项目业绩点,则不再重复认定。


报送地址:明德楼115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58139182

电子邮箱:jwcjy@njtech.edu.cn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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