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教研〔2025秋〕9号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一轮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5〕19 号)要求,现启动我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本科)储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储备项目必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反映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取得的新成果,代表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2.储备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
3.储备项目范围为近年来在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的教学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信息系统、视频资源、论文、著作等。以教材为主体内容进行申报的成果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1.推荐申报的项目均应经过实践检验。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项目完成以来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申报重大储备项目和重点储备项目须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25年9月30日。
2.申报对象以教师为主体,取得重大教育教学成果的科研院所、学术团体、社会组织、行业企业、其他机构等单位和个人也可相应申报。国家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但对成果确有重大贡献的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个人名义申报。
3.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项目主要完成人单位发生变化的,以项目实施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为准。
4.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无重大突破或进展,不得申报。
三、申报推荐程序
1.材料报送。10月27日前报送申报材料至教务处教研岗。
2.专家评审。10月29日前后,组织专家评审。
3.学校审议。提请校长办公会对推荐名单进行审议。
4.校内公示。对推荐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
5.申报培训。适时组织专家培训。
6.推荐上报。11月14日上报推荐材料。
四、材料报送要求
1.《高等教育(本科)储备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纸质稿1份,EXCEL电子稿1份。
2.《高等教育(本科)储备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稿9份,WORD电子稿1份。“高等教育(本科)储备项目附件”暂不报送。
邮箱:jwcjy@njtech.edu.cn
联系电话:58139182
联系人:郑老师
教务处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