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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6-04-13    更新时间:2026-04-13

南工教研〔2026〕春08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关于开展第八届石油和化工行业教育教学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化教协发〔20266号),为做好我校成果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是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副会长单位,限推荐本科教学成果、教材、教学论文三类成果,合并计算限额不超过5,且推荐名单中应至少包含教学成果、教材、论文各1项。

1.教学成果:截至202512月,实践检验时间不少于2年(不含研讨、论证阶段)。

2.教材:出版时间在20241231日之前

3.教学论文:发表时间在202411—20251231

备注:已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往届石油和化工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含教材、论文)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申报要求详见《关于开展第八届石油和化工行业教育教学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

工作流程

1.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工作,每个学院本科教学成果、教材、教学论文三类成果各限额申报1项。

2.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协会。

3.本次推荐成果不纳入我校本科教育工作业绩点认定范围。在职称评审中可认定为全国性行业学会教育教学。

、材料报送

(一)报送要求及时间

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报送,报送截止时间:2026529,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

1.《单位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1

2.教学成果《第八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申报表》附件3),电子稿1份,纸质稿1份。

3.教材:《第八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教材)申报表》附件4),电子稿1份,纸质稿1

4.教学论文:《第八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论文)申报表》附件5),电子稿1份,纸质稿1


报送邮箱:jwcjy@njtech.edu.cn

联系电话:58139182

联系人:郑老师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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