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教研〔2026〕春08号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关于开展第八届石油和化工行业教育教学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化教协发〔2026〕6号),为做好我校成果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是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副会长单位,限推荐本科教学成果、教材、教学论文三类成果,合并计算限额不超过5项,且推荐名单中应至少包含教学成果、教材、论文各1项。
1.教学成果:截至2025年12月,实践检验时间不少于2年(不含研讨、论证阶段)。
2.教材:出版时间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
3.教学论文:发表时间在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备注:已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往届石油和化工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含教材、论文)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申报要求详见《关于开展第八届石油和化工行业教育教学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
三、工作流程
1.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工作,每个学院本科教学成果、教材、教学论文三类成果各限额申报1项。
2.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协会。
3.本次推荐成果不纳入我校本科教育工作业绩点认定范围。在职称评审中可认定为全国性行业学会教育教学。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要求及时间
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报送,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
1.《单位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1份
2.教学成果:《第八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申报表》(附件3),电子稿1份,纸质稿1份。
3.教材:《第八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教材)申报表》(附件4),电子稿1份,纸质稿1份。
4.教学论文:《第八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论文)申报表》(附件5),电子稿1份,纸质稿1份。
报送邮箱:jwcjy@njtech.edu.cn
联系电话:58139182
联系人:郑老师
教务处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