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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校级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6-08-14    更新时间:2026-08-14

南工教研〔2026秋〕02


各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深化本科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完善产业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发展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进一步加强一流课程建设应用,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26年校级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限额

1.申报范围:纳入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

2.申报限额:每学院限报2门,已获批省级、校级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1.建设基础良好。申报课程应有良好的建设基础,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的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能够有效支撑人才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

2.服务面向明确。申报课程以人才培养为核心,能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与特色,与江苏省“1650”产业体系的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50条重点产业链紧密对接,能够实现培养目标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原则上申报课程应为专业主干课程或在专业人才培养中具有重要作用。

3.主体特征明显。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应具备校企双主体特征。申报课程实行校企双负责人制,学校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或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企业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任的兼职教师(客座教授、产业教授、课程特聘教师等),具有丰富的一线研发经验和较高道德素养,并实质性参与课程建设与教学工作。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部门(工作单位)党委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4.校企共建共享。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应基于校企课程团队围绕课程主要教学内容,在产业主流(前沿)技术研发或新产品开发方面具有深度研发合作。校企双方从真实项目案例、实践驱动教学模式、考核评价方式、课程教学团队、课程教学平台、教学组织实施等方面加强共建共享,将产业最先进的生产设备、测试仪器、工艺方法、技术标准等软硬件资源融入课程教学过程,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与产业需求的契合度和支撑度。

三、建设要求

1.建设周期2

2.建设标准与验收:参照《南京工业大学产教融合型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规范》(附件3)进行建设与最终验收。

3.中期检查:教务处于2027上半年组织中期检查,对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4.持续改进。课程根据各类专业认证的要求,开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承诺课程开放共享,并持续建设运行不少于5年。

四、立项评审

1. 本年度拟立项15-20项。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课程予以立项,并给予经费资助。

3.立项建设的校级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认定校级课程建设项目业绩点

五、材料报送

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申报材料由学院(部门)整体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南京工业大学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建设申报书(附件1),wordpdf电子稿以学院名称-课程负责人-2026年校级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申报书命名,签章纸质稿一式1份。

2.南京工业大学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2),excel电子稿以学院名称-2026年校级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命名。

3.课程教学大纲pdf电子稿1份。

4.课程团队围绕课程主要教学内容与企业合作研发的证明材料pdf电子稿1份。


报送截止日期:911

报送地点:明德楼114

   箱:jwcjy@njtech.edu.cn

联系电话:025-58139186

人:张老师


附件:

1.南京工业大学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建设申报书

2.南京工业大学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

3.南京工业大学产教融合型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规范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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