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保证下一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学院相关系(所、室)负责人按照以下要求落实本单位承担的教学任务,并将教学任务安排信息录入到网上教学管理系统。
一、10月31日(第九周周三)前在教务系统完成教学任务的落实。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将最终确定的教学任务书从系统中打印,由相关系(所、室)负责人及教学院长签字后反馈给教学运行科。
二、各院(系)在接到教学任务后应认真落实,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退回。如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接受的,需书面说明原因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到教学运行科。
三、教学任务安排的几点注意事项:
1.合理安排班级,相同专业、学院的班级合班。
2.必(选)修课程合班上课班级数原则上不超过4个。
3.实践课程起止周请根据教学进程安排填写准确,大一大二的第20周为考试周,不安排课程。
4.请根据教学班人数选择相应的教室类别(大教室、中教室、小教室)。
各学院、各专业在安排教学任务过程中,若发现教学计划存在问题,请与专业建设科联系,由专业建设科审批后进行修改。
教学任务安排系统操作指南请参考附件
教学任务录入步骤说明.doc
教学计划问题解决请与专业建设科黄老师联系,电话:58139182
教学任务下达问题解决请与教学运行科吕老师联系,电话:58139184。
教学事务部
2018年10月22日
发布:教学运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