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事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通知 > 学业事务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级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3-03-20

(南工教〔2023〕20号)

各相关学院: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南工校教〔2018〕60号)相关要求,学校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2级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流对象

2022级按大类招生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在招生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不得跨类进行分流。

二、分流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的综合成绩,专业特长和爱好,兼顾教学资源实际和专业发展布局,有序实施专业分流。

三、组织机构

1.学校本科生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生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总体实施办法,确定工作日程,审批专业分流结果,受理专业分流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等工作。

2.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协调制定本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组织实施具体分流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学院公布的2022级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认真做好专业指导、填报志愿、分流实施、结果公示等工作,并及时公布每个阶段的详细安排。

2.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计划于5月底前完成。请各相关学院于5月20日前将本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结果和公示情况报教务处

五、操作办法

学校“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教务系统”具备志愿填报、志愿导出、学院审核、审批等功能。为便于各学院通过教务系统开展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请各相关学院于3月24日前将大类培养专业分流信息表(附件1)发送至xyswk@njtech.edu.cn,并按照《学生专业分流志愿填报操作指南》和《专业分流审批操作指南》进行相关操作(详见附件2、附件3)。


附件:1.大类培养专业分流信息表

2.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志愿填报操作指南(学生端)

3.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审批操作指南(管理端)




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3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