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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业警示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2-03-25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学业过程管理,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南工校教〔2017〕83号)、《南京工业大学外国留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南工校教〔2018〕37号)相关要求,现将本学期学业警示工作通知如下:

一、警示对象及标准

1.非毕业班在校本科生达到下列条件者,给予学业警示(毕业警示或学位警示):

1)自入学之日起,修读的所有必修课程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1.30,给予毕业警示一次;

2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修得的课程总学分未达到9分,给予毕业警示一次;

3)自入学之日起,修读的所有必修课程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虽不低于1.30但小于2.00,给予学位警示一次。

外国留学本科生只按照(1)、(2)进行毕业警示,学业警示分工安排详见附件6。

2.特别说明

1)当学生同时达到学位警示和毕业警示条件的,仅计一次毕业警示,当前统计时期内不重复计次。

2)目前仍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状态或已提交复学申请但尚未完成审批的学生,不在本次学业警示范围内。

二、警示流程

1.各学院筛查统计学业警示学生名单(操作方法见附件1),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统计表》(附件2)。统计表(纸质版)请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3月3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统计表(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xyswk@njtech.edu.cn。

2.教务处复审,确定学业警示名单并发文公布。

3.学院下达学业警示通知书。请各学院根据发文名单如实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通知书》(附件3)。通知书须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学生本人签收,学院须及时将学生学业情况告知家长。

4.学院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学籍异动告知汇总表》(附件4),汇总表(纸质版)请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学业指导

1.各学院要安排专业教师、教学秘书、辅导员、班级联系中层领导干部与受警示学生谈心,辅导其学习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分析目前的学业状况,找准根本原因,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

2.学院要指派优秀学生、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主动与受警示学生结成帮扶对子,帮助其调整学习心态、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逐渐跟上正常的学习节奏。

学业帮扶指导的开展情况须按警示类别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受警示学生学业指导记录单》(附件5)。记录单一式二份,一份受警示学生自留,以便其对照改进学业;一份学院留存备查。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务处学业服务岗葛老师,025-58138015/58139185。

 

附件:1.学业警示筛查教务系统操作指南

2.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统计表

3.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通知书

4.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学籍异动告知汇总表

5.南京工业大学受警示学生学业指导记录单

6.外国留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分工安排

 

 

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2年3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