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南工校教〔2018〕60号)的相关规定,各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须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本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方案,报学校大类培养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教务处统一公布。
现请各相关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并报送2021级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分流对象
2021年入学且按大类招生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在招生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不得跨类分流。
二、分流原则
分流实施方案的制定需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的综合成绩、专业特长和爱好,兼顾教学资源保障实际和专业发展布局,有序实施专业分流。
三、分流实施方案的内容
2021级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2.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含考核办法);
3.其他需要在方案中说明的问题。
四、分流实施方案的报送时间
请相关学院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电子版发送至xyswk@njtech.edu.cn;同时,纸质版材料经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交至东苑学生服务大厅3楼。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务处谢老师,025-58138015。
教 务 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