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20]28号)精神,现将2020级普高新生及2018级专转本、“3+2”分段培养项目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视学习、做好宣传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我校开展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基础,是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方面。因此,各学院相关教学、学生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和我校的有关学籍管理的文件规定,并向学生班级充分宣传该项工作对学生学籍管理、学历学位证书管理的重要性,保证复查不遗漏、不出错,为顺利完成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打好基础。
二、精心组织、细致复查
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主要对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进行相互比对,严格核查新生身份信息一致性。此外对专转本、“3+2”分段培养项目入学新生还要同步重点核查新生已取得的专科毕业证书。如发现上述信息相互不一致,或信息与学生本人情况不一致的,要连同可疑材料,及时上报教学事务部。
三、按步复查、填齐材料
1. 核查过程中发现其个人信息、录取信息等存在任何疑问的,要将学生信息填报在《待查学生学籍信息表》(附表3)上,并附有疑问信息材料的复印件,以及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A4纸,标明学号、姓名),报教学事务部进一步审查。
2. 对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3+2”分段培养项目入学新生学生,不具备进入本科段学习的资格。一旦发现,立即上报教学事务部,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并办理离校手续。
3.核查信息无误的学生,要在《2020级新生学籍信息确认表》(附表1)、《2018级专转本、“3+2”分段培养项目学生学籍信息确认表》(附表2)上对相关电子注册信息签字确认,报教学事务部备查。
4.上述材料于10月27日下班前报教学事务部学业事务科。联系人:丁老师 58139186。
附件:1、2见QQ群文件。
教学事务部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