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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18年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8-12-10

关于制定2018年大类培养专业分流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南工校教[2018]60号)中有关规定,各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需根据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制定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方案,报学校大类培养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定,并由教学事务部统一公布。现请各相关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制定2018年专业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并报送学校大类培养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定。

一、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对象

    2018年入学的按大类招生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在招生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不得跨类进行分流。

二、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制定原则

    分流实施方案的制定需体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需同时兼顾学生个人情况与学校教学资源及专业发展布局。

三、分流实施方案内容

2018年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2、大类分流至大类内各专业具体实施办法

3、大类培养专业分流考核的手段与方式;

4、其他需要在方案中说明的问题。

四、分流实施方案报送时间

请相关学院于2018年12月18日前将方案电子版发至xyswk@njtech.edu.cn。同时,纸质稿经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交至明德楼113。

 

 

 

              南京工业大学教学事务部

             2018年12月10日



  发布:学业事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