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教〔2024〕7号)
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落实“以生为本”的育人理念,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和自主权,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进一步强化“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学校制定了《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南工校教〔2024〕7号)(附件1)和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与申请条件
我校普通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更有兴趣和专长,或因疾病(含生理缺陷)、学业特别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理工类、文科类等专业学习,可以申请转专业。
有意向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依据个人发展意愿,结合兴趣专长和学业情况综合考虑,详细了解意向专业培养方案及相关培养要求、课程的难易程度、转入后补修课程等情况后,慎重做出理性的抉择。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或应予退学的;
(二)四年级(含)以上转入的(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之间跨类转专业,或以其他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以及招生时国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四)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当年,在原大类专业内转专业的;
(五)录取在中外合作办学、跨校联合培养、专转本专业的;
(六)在校期间已成功转专业两次的(不含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
(七)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的。
二、工作规程
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每学年组织一次,安排在春季学期5月份进行(另行通知),具体工作规则和程序如下。
(一)工作方案:2024年各学院各专业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含接收计划、先修课程要求、考核要求、联系方式等)见附件2。
(二)志愿填报: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以同时填报两个转专业志愿,排第一位的为第一志愿,第二位的为调剂志愿。
(三)综合考核: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参加转专业综合考核,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审批学生转专业申请。
1.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先修课程要求:一年级学生无先修课程要求;二年级学生应完成接收专业的先修课程学习,且成绩必须全部合格。
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先修课程清单见附件3。(其中建筑学院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4个专业2023级取消先修课程要求,其他专业均同“关于公布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先修课程的通知”,未做调整。)
2.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综合考核体系原则上包括三个部分:学业考核占40%(M1),笔试考核占40%(M2),面试考核占20%(M3)。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M=M1+M2+M3+(Ae)
(1)学业考核为纳入统计范围的必修课程考试成绩,以
M1=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4.0×100×40%
计入考核总分。
统计时点为学生申请转专业学期的期末正考成绩公布后。期末申请缓考的必修课程成绩仍计入考核总分(绩点为0)。在统计时点之前补考或重修的课程成绩按最高分计。
学业考核统计范围说明:
一年级学生课程统计范围为现就读专业一年级培养计划中的必修课程(原则上不允许退选。其中退选低阶课程以高阶课程替代除外,以高阶课程考试成绩计入考核总分,如高等数学A替代高等数学B);降级至一年级的学生,课程统计范围为现就读专业一年级已修读的所有必修课程。学生可以视个人情况提前学习接收专业的先修课程,考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分。
二年级学生(含降级至二年级)课程统计范围为已修读的所有必修课程。二年级学生可以退选现就读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必修课程(如与先修课程冲突),由此带来的学业风险须自行承担。
(2)笔试考核由接收专业指定1门公共基础课或1门专业基础课作为考试科目,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笔试考核满分为100分,以
M2=笔试成绩×40%
计入考核总分。
经接收专业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可不设笔试考核,学业考核M1占比由40%调整为80%,面试考核占比不变。
经接收专业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可增设1门专业综合笔试考核(满分100分),以Ae=专业综合笔试成绩×20%,计入综合考核总分(即综合考核满分120分)。
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笔试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4,笔试(含专业综合笔试)成绩不合格(<60分)的学生,无面试资格。
(3)面试考核由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的申请理由、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心理素质、职业规划等。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以
M3=面试成绩×20%
计入考核总分。
其中,休学创业后复学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主要考核创业经历及其与接收专业的关联度。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留存备查,确保公平、公正。
(四)录取公布: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第一志愿录取,第二阶段为调剂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综合排名、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第一志愿录取达到专业接收计划名额的,不再进行调剂志愿录取。
学校根据转专业考核成绩、各专业接收计划等统计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对综合考核总分(折算成百分制)成绩合格(≥60分)的学生,按接收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公布的接收计划录满为止,末位同分均录取。
学校召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学校转专业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专业导学、学业指导以及职业生涯规划工作,增强学生对专业的认知度和适应性,引导学生理性做出转专业选择,确保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其他未尽事宜以《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南工校教〔2024〕7号)为准。
联系电话:025-58138015,教务处学业服务岗 谢老师
附件:1.《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
2.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3.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先修课程清单
4.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教务处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