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教〔2024〕126号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南京工业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南工校教〔2024〕6号),我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本科生新生,由本人持南京工业大学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学校相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事先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截至2024年9月30日,经各学院核实,教务处复核,学校拟对2024级 83 名本科生新生、1 名“专转本”新生(具体名单见附件)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按照工作程序对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予以标注。
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的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实名向教务处反映。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20日
联系地址: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东苑学生服务大厅三楼教务处
联系电话:025-58138013
联系邮箱:xyswk@njtech.edu.cn
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