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教〔2025〕51号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5届本科生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南京工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以及外国留学生学籍和学士学位授予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25届本科生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预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
各学院组织2021级四年制本科生、2020级五年制本科生提交毕业与学士学位申请。
申请时间:4月21日9:00—4月25日16:00
申请步骤:学生登录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依次点击报名申请→毕业学位申请→申请→确认信息→提交。(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二、学院预审依据
1.毕业资格:各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执行过程中如有变更,学院应尽快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岗予以调整。
2.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南京工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南工校教〔2018〕33号)、《南京工业大学外国留学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南工校教〔2018〕39号)。
三、学院预审内容
1.毕业要求
学生修满除第8学期(五年制专业第10学期)外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
2.学位授予
(1)达到相应的外语水平;
(2)培养计划内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0;
本次预审以通知发布时间为节点,课程成绩以“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的成绩为准。
学院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审查每一位学生是否满足上述要求,并据实给出学生的预审结论。
四、审核说明
本次审核仅为预审,待毕业设计(论文)、形势与政策、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劳动实践、创新创业类活动等课程成绩录入后将进行终审,终审结果可能与预审结果不同,学生最终的毕业结论以及学士学位授予审核结果以终审为准。
1.毕业资格终审条件
(1)修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含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合格;
(2)所修学分达到最低毕业学分要求;
(3)没有受到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2.学士学位授予终审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2)具有毕业资格;
(3) 培养计划内必修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0;
(4)达到相应的外语水平。
五、工作要求
1.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申请与审查工作任务重、要求高,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毕业、学位资格申请与预审核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明、学业指导与帮扶等工作。
2.各学院使用“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简称“教务系统”)进行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预审(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请各学院尽快完成本学院学生毕业资格预审工作,并将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和预审结果通知到学生,提醒学生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核对确认、查漏补缺。
3.各学院详实填写《2025届本科生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预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以及《2025届本科生预结业学生名单》(附件4)。附件3和附件4经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5年4月30日前交至教务处学业服务岗,电子版发至邮箱xyswk@njtech.edu.cn。
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申请与审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务处:
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学生名单、政策咨询、教务系统操作等问题请联系学业服务岗,东苑学生服务大厅三楼,025-58138013;
培养计划、课程替代等问题请联系教学研究岗,明德楼115,025-58139182。校内课程替换请查看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