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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5-09-15

南工教〔2025117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南工校教〔2024〕7号)要求,现将2026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与申请条件

我校普通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更有兴趣和专长,或因疾病(含生理缺陷)、学业特别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理工类、文科类等专业学习,可以申请转专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或应予退学的;

(二)四年级(含)以上转入的(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之间跨类转专业,或以其他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以及招生时国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四)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当年,在原大类专业内转专业的;

(五)录取在中外合作办学、跨校联合培养、专转本专业的;

(六)在校期间已成功转专业两次的(不含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

(七)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的。

二、工作程序

普通本科生转专业每学年组织一次,安排在春季学期4月份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每学年组织次,分别安排在秋季学期12月份和春季学期6月份开展具体工作规则和程序如下。

(一)工作方案:2026年各学院各专业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含接收计划、先修课程要求、考核要求、联系方式等)见附件12025-2026学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工作方案(含接收计划、考核要求、联系方式等)见附件2。

(二)志愿填报: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以同时填报两个转专业志愿,第一志愿为首选志愿,第二志愿为调剂志愿。志愿一经提交将不予更改。志愿填报结束后,一律不再接受学生在本年度的转专业志愿填报志愿调整申请。

有意向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依据个人发展意愿,结合兴趣专长和学业情况综合考虑,详细了解意向专业培养方案及相关培养要求、课程的难易程度、转入后补修课程等情况,慎重做出理性的抉择。

(三)综合考核: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参加转专业综合考核,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审批学生转专业申请。具体如下:

1.普通本科生转专业

1)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先修课程要求:一年级学生无先修课程要求;二年级学生完成接收专业的先修课程学习,且成绩必须全部合格。

2026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先修课程见附件3。

2)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综合考核体系原则上包括三个部分:学业考核占40%(M1),笔试考核占40%(M2),面试考核占20%(M3)。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M=M1+M2+M3+(Ae)

(所有分值均四舍五入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经接收专业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可不设笔试考核,学业考核M1占比由40%调整为80%,面试考核占比不变。

学业考核为纳入统计范围的必修课程考试成绩,以

M1=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4.0×100×40%

计入考核总分。

统计时点截止到学生申请转专业学期的期末正考成绩公布在统计时点之前补考或重修的课程成绩按最高分计期末正考成绩公布后2周内请需要申请课程替代的学生务必尽快办理课程替代。期末申请缓考的必修课程成绩原则上计入考核总分(平均学分绩点为0)。

学业考核统计范围说明:

一年级学生课程统计范围为现就读专业一年级培养计划中的全部必修课程(原则上不允许退选。其中,退选低阶课程以高阶课程替代除外,以高阶课程考试成绩计入考核总分,如高等数学A替代高等数学B退/改选须提交书面申请学生可以视个人情况提前修读接收专业的先修课程,考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分。

二年级学生课程统计范围为所有已修读的必修课程。二年级学生可以退选现就读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必修课程(如与先修课程冲突),由此带来的学业风险须自行承担。

笔试考核由接收专业指定1门公共基础课或1门专业基础课作为考试科目,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笔试考核满分为100分,以

M2=笔试成绩×40%

计入考核总分。

经接收专业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可增设1门专业综合笔试考核(满分100分),以Ae=专业综合笔试成绩×20%,计入综合考核总分(即综合考核满分120分)。

笔试(含专业综合笔试)考核成绩不合格(<60分)的学生无面试资格,不予录取

2026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笔试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4。

面试考核是转专业综合考核的必要组成部分,由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的申请理由、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心理素质、职业规划等。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以

M3=面试成绩×20%

计入考核总分。

其中,休学创业后复学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主要考核创业经历及其与接收专业的关联度。

面试考核成绩不合格(<60分)的学生不予录取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留存备查,确保公平、公正。面试结果由学院进行公示。

2.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

1)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先修课程要求

2)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且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可免于考核。

3)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综合考核体系原则上包括:学业考核占20%N1),面试考核占80%(N2)。综合考核满分为100 分,计算公式为

N=N1+N2

(所有分值均四舍五入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学业考核为纳入统计范围的必修课程考试成绩,

N1=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4.0×100×20%

计入考核总分。

统计时点截止到学生申请转专业学期的期末正考成绩公布在统计时点之前补考或重修的课程成绩按最高分计期末正考成绩公布后2周内请需要申请课程替代的学生务必尽快办理课程替代。期末申请缓考的必修课程成绩原则上计入考核总分(平均学分绩点为0)。

学业考核统计范围说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课程统计范围为所有已修读的必修课程。

面试考核是转专业综合考核的必要组成部分,由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的申请理由、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心理素质、职业规划等。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以

N2=面试成绩×80%

计入考核总分。

面试考核成绩不合格(<60分)的学生不予录取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留存备查,确保公平、公正。面试结果由学院进行公示。

(四)录取公布录取工作分为两个阶段,按照“志愿优先、综合排名、择优录取”的原则,先进行第一志愿录取,进行第二志愿录取,第一志愿录取达到专业接收计划名额,不再进行第二志愿调剂录取。

学校根据转专业综合考核成绩、各专业接收计划等审核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对综合考核总分(折算成百分制)成绩合格(≥60分)的学生,按接收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公布的接收计划进行录取,末位同分均录取。

学校召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学生可在公示期向教务处提交放弃转专业书面申请,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放弃的名额进行递补录取。

(五)接收转入

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初,转专业学生到原所在学院领取《转专业通知书》,凭通知书到转入(接收)学院办理报到手续。接收学院要加强课程补修、课程替代和降级等的学业指导工作,确保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学业顺利进行。

、工作要求

各学院高度重视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学校转专业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专业导学、学业指导以及职业生涯规划工作,增强学生对专业的认知度和适应性,引导学生理性做出转专业选择确保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其他未尽事宜以《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南工校教〔2024〕7号)为准。

有疑问,请咨询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老师教务处咨询电话025-58138015,电子邮箱xyswk@njtech.edu.cn。



附件1.2026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2.2025-2026学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工作方案

3.2026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先修课程

4.2026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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