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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学院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3-01-09

南工教创〔2023春〕01号

各学院: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暂行管理办法》(南工校教〔2022〕81号)有关要求,为落实学校现行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体系化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现组织各学院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构成

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副组长、组员、联系人,组长原则上由学院党政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原则上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组员由学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联系人承担学校与学院联络沟通及相关工作具体落实的职责。后期,如领导小组人员因岗位变动等原因发生变化,须及时向教务处报备。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规划。

2.结合学科专业特色,负责学院创新创业课程计划制定、实施及持续改进。

3.营造创新创业教育文化氛围,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师生在学科竞赛、大创训练计划、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新实践教育活动。

4.自主设置院级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和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

5.创新创业教育其他相关工作。

三、其他

请各学院根据实际,统筹考虑,综合确定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以学院文件形式加以明确请各学院于2023年2月24日前将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文件、“附件1:XX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信息表”、“附件2:南京工业大学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备案表”交至明德楼118双创教育岗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cjy@njtech.edu.cn”。


教务处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