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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南工劝业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1-05-12

南工校教〔2021〕19号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教育部定于20214月至10月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做好我校大学生参赛项目的选拔、培育、组织工作,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氛围,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学校决定举办2021“南工劝业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一)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

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三)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

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教务处、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对外合作与发展处(校友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团委、研究生院、科学研究共同主办。

大赛设立工作委员会,由学校分管教学、大学科技园、学工校领导主持,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工作秘书处设在教务处、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校内有关院(系)、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产业集团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本次大赛由南京工业大学创客梦工场、南京工业大学中美青年创客交流中心、南京工业大学南工劝业公社、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参与协办。

四、参赛项目类型和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在决赛时须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3.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4.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三)参赛项目数量

1.学院初赛参赛数量:各学院初赛需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大赛移动端报名参赛,初赛报名数量根据学院总人数比例需完成一定基础指标。

2.晋级校赛参赛数量:校“优创计划”立项项目直接参加校赛;其他项目每个学院可增报1-2项,择优选拔后参加校赛。

五、参赛组别和对象(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三)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教育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跨校组队的成绩列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校)。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按照参赛学校所在的国家和地区,分为中国大陆参赛项目、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国际参赛项目3类。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各高校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一)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二)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教育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七、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1年4月15日至531日)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未在大赛官网报名的团队将无法取得校赛资格。各学院“互联网+”大赛报名需达到一定数量要求(见附件1),学校将大赛参赛情况和获奖情况纳入学院本科教学目标年度考核。

(二)初赛评审517-524日)

大赛专家委员会组织对增报项目进行材料初审,择优选拔项目进入决赛。各院(系)要结合专家委员会初审意见,指导入围决赛团队的项目优化。

(三)决赛答辩531日暂定)

入围决赛团队进行现场集中答辩,大赛专家委员会根据奖项设置评选出相应获奖团队,并对获奖团队进行表彰奖励。

八、大赛奖励

本次大赛原则上按照参赛类别设置相应奖项,各设置一等奖1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8项;入围奖若干;获奖团队将获得相应奖金鼓励。

本次大赛一等奖、二等奖项目入驻南工劝业公社国家众创空间,与大学科技园签署入孵协议,获奖团队获得创业优惠券,享受南工劝业创风投基金等相关的奖助扶持及优惠政策。

本次大赛优秀获奖团队将代表学校参加全省及全国“互联网+”大赛。

九、经费筹措

本次大赛经费由教务处和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共同筹措。

十、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教务处 经姗姗 费翔 联系电话:58139180

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 马小惠 刘广 联系电话83582076


附件:1.2021年“南工劝业杯”“互联网+”大赛各学院国赛平台报名指标

附件:2.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南京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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