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校创【2023】01号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以创造之教育培养创造之人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教育部定于2023年5月至10月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做好我校大学生参赛项目的选拔、培育工作,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决定举办2023年“南工劝业杯”南京工业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创赢鼓楼”创新创业大赛、第三届“英才汇聚 创赢鼓楼”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强化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对外合作与发展处(校友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团委、研究生院、科学研究院、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委组织部、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主办。
大赛设立工作委员会,由学校分管教学、大学科技园、学工校领导担任负责人,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工作秘书处设在创新创业学院。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校内有关院(系)、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产业集团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本次大赛由南京工业大学创客梦工场、南京工业大学中美青年创客交流中心、南京工业大学南工劝业公社、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参与协办。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组,负责本单位参赛项目的选拔、推荐、指导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类型
(一)新工科类项目
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二)新医科类项目
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三)新农科类项目
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四)新文科类项目
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五、参赛组别和对象
我校可参加高教主赛道(含国际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参加国际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的团队,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一)高教主赛道
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跨校组队的成绩列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校),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本科生组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研究生组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产业命题赛道
1.参赛要求
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支参赛团队只能选择一题参加比赛,允许跨校组建、师生共同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揭榜答题的实际核心成员。
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8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教师(2023年8月15日前正式入职)。
2.赛程安排
(1)征集命题
请命题企业于2023年6月10日24:00前进入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s://cy.ncss.cn)进行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产业命题赛道命题申报。
(2)命题发布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的产业命题进行评审遴选。入选命题于6月下旬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公开发布和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PILC)官网(网址:www.pilcchina.org)公开发布。
(3)参赛报名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中国大陆和港澳台地区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国际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PILC)官网进行报名。参赛报名及对策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8月15日24:00。请命题企业、学校及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校企对接的具体流程,积极开展对接,确保供需互通。
(4)比赛进程
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地结合参赛报名等情况自行决定,项目评审可邀请出题企业的专家共同参与。入围总决赛项目通过对策讲解、实物展示和专家问辩等环节,决出各类奖项。具体安排与大赛整体安排保持一致。
六、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5月29起)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s://cy.ncss.cn)进行报名,在“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通过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赛事咨询。未在大赛官网报名的团队将无法取得校赛资格。各学院“互联网+”大赛报名需达到一定数量要求(见附件1),学校将大赛参赛情况和获奖情况纳入学院本科教学目标年度考核。
(二)初赛评审(5月22-29日)
大赛专家委员会组织对初赛项目进行材料初审,择优选拔项目进入决赛,具体晋级名单详见后续通知。各院(系)要结合专家委员会初审意见,指导入围决赛团队的项目优化。
(三)决赛答辩(5月31日暂定)
入围决赛团队进行现场集中答辩,大赛专家委员会根据奖项设置评选出相应获奖团队,并对获奖团队进行表彰奖励。
七、大赛奖励
本次大赛原则上按照参赛类别设置相应奖项,获奖团队将获得相应奖金鼓励。
本次大赛一等奖、二等奖项目入驻南工劝业公社国家众创空间,与大学科技园签署入孵协议,获奖团队获得创业优惠券,享受南工劝业创风投基金等相关的奖助扶持及优惠政策。
本次大赛优秀获奖团队将代表学校参加全省及全国“互联网+”大赛。
八、大赛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经姗姗、孙惠 联系电话:58139180
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
刘越男 联系电话:83582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