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教创〔2023春〕33号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3〕6号)精神,持续发挥“百国千校千万人”大平台作用,按照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创新创业盛会的办赛要求,现将第九届大赛国际项目参赛邀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汇聚全球知名高校、企业和创业者,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搭建全球性创新创业竞赛平台,实现“更国际”的目标,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力。
二、项目征集
通过国内高校或合办赛伙伴征集选送等方式,充分挖掘国际交流合作资源,广泛邀请国外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参赛。鼓励邀请世界著名高校推荐优秀项目参赛。
三、工作安排
1.参赛邀请(2023年5月—6月30日):各院校向国外合作院校发出正式邀请函,确认汇总拟参加本届大赛的国际参赛项目,并填写《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参赛邀请情况汇总表》(另行公布);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赛组委会于7月10之前,整理汇总本地高校(含部属高校)的国际参赛邀请情况表,报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电子邮箱。
2.参赛报名(2023年7月1日—7月31日):各国内邀请院校协助国外院校参赛团队,在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PILC)官网(https://www.pilcchina.org/)登录注册后,报名并提交参赛材料。报名系统的开放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7月1日0点,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7月31日24点。
3.资格审核(2023年8月1日—8月15日):大赛组委会对项目进行参赛资格审核和项目材料完备性审核后,核定国内邀请院校的奖励名额。
4.网络评审(2023年8月16日—8月31日):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出500个项目入围总决赛,再从中遴选150个项目参加大赛总决赛现场比赛。同时核定国内邀请院校的奖励名额,与资格审核核定的奖励名额一并公布。
5.现场比赛(2023年10月):与国内参赛项目混合分组、同场竞技。大赛组委会将为150个参加总决赛答辩评审的团队,每队提供1-2人国际旅费(往返,限经济舱)和参赛期间本地食宿、交通。如无法现场参赛,总决赛的答辩评审将以线上路演方式进行。
四、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社会需求,培育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具体参赛项目类型可咨询邀请的中国高校或大赛海外合办赛伙伴。
2.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须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资格、所获奖项,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应选择符合要求的组别报名参赛。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4.参赛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参赛方式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2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
参赛团队所有成员须为具有国外普通高等院校学籍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下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根据团队负责人的国外院校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国外院校是指设立在国外、有独立办学资质、可独立授予学生国外学历或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及专科院校。具有国外院校学籍是指已在国外院校注册、且具备获授国外院校学历或学位的资格。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请各推荐院校指导项目填报参赛类型。
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组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3年5月23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在校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本专科学生。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在校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本专科学生。
(二)研究生组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3年5月23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研究生学历学生。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研究生学历学生。
六、其他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应通过各类国际合作渠道,积极邀请国外院校关注大赛相关工作网站(https://cy.ncss.cn/en/和https://www.pilcchina.org/),及时了解本届大赛最新动态,广泛宣传历届大赛的办赛成效和往届国际参赛项目的成功案例、介绍产业命题赛道;并以此次国际参赛邀请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的国际交流合作,扩大中国教育对外开放,向世界高等教育分享中国经验、中国成果。
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处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