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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申请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04-15


南工教创〔2024春〕18号

各学院: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暂行管理办法》(南工校教〔202281号)等要求,学校将于即日开始启动2024年创新创业活动学分(以下简称双创学分)申请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0级毕业班学生。

二、认定时间

415日—422日。

三、认定范围

双创学分认定范围包括学生参加校级、院级及以上不同类型创新创业活动与所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1、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类创新创业主题报告会;

2、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参加国家部委、政府职能部门、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各类专业学会或行业协会以及高等学校指导、组织和举办的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竞赛或已自主创办企业;

4、参加创新活动,独立(或参与)申请/取得专利,独立(或参与)发表学术论文等,取得创新创业突出成果;

5、参加由所在学院自主设置并经过学校审查备案的具有显著学科专业特色的创新创业活动。

四、认定标准

双创学分认定标准包括校级和院级两种类型,符合毕业要求需修满2学分。其中,校级学分认定标准见“附件1”;院级学分认定标准见“附件2”。

五、认定流程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参与情况由管理员统一导入;

2、学生本人通过智慧南工登录“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s://jwgl.njtech.edu.cn/xtgl/login_slogin.html)进行填报,具体详见“附件3:创新创业学分申报流程(学生)”、“附件4:创新创业学分申报流程(院级管理员)”;

3、经学院审核、学校终审后,最终进行学分入库。

六、组织要求

创新创业学院与教务处是学校双创学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与指导。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色,具体负责本学院双创学分的认定工作。



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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