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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第二批经费使用说明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5-09-29    更新时间:2025-09-29

南工教创〔2025〕7号

各学院:

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执行项目成果考核制度2024年大创项目资助经费第一批于去年下达至各个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根据项目结题成果情况下拨第二批经费。现通知如下:

一、经费标准

2024年省级项目资助1000元/项,国家级项目资助2400元/项,国家级(重点领域)项目资助3000元/项。(具体资助名单见附件)

二、经费使用

1、使用范围

此资助经费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与项目相关的办公费、材料费、差旅费、交通费、出版印刷费、邮电通讯费、知识产权费、文献信息资料费等。

2、使用方法

此资助经费的使用根据使用对象不同,分为指导教师报销和学生补贴发放两类。

1)指导教师报销

对于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各指导教师凭票据实报销,报销规定按照《财务报销服务指南(2019版)》执行,具体办理流程为:登录“高级财务平台”网约报账(工业大学)申请报销单选择业务大类,填写经费项目号、摘要等信息根据原始票据内容和金额在对应栏目填写报销金额填写相关支付信息并提交预约地点和时间后打印确认单签批手续:学院院长与分管教学副院长双签、指导教师签字并加盖学院章。

2)学生补贴发放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或项目完成后,指导教师可向项目组学生发放经费补贴,补贴总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额的50%,具体办理流程为:登录“高级财务平台”网约报账(工业大学)申请报销单选择业务大类“劳务酬金及奖助业务”,填写经费项目号、摘要等信息,选择人员类别“学生”,酬金性质“其他学生劳务”录入发放清单提交发放清单预约地点和时间后打印确认单签批手续:学院院长与分管教学副院长双签、指导教师签字并加盖学院章。

3、使用时间

此资助经费截止使用期为2025年底财务关账日(具体时间以届时计划财务处通知为准)。

三、其他

计划财务处为各学院分配了专项账户“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请各学院相关者对照附件进行报销。

注:经费下达至大创项目所属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处

20259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