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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实践教学奖励业绩点申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0-11-25

各学院(部):

  根据人才资源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职工业绩点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实践教学奖励业绩点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路径:智慧南工-应用中心-绩效管理-基础数据中心-本科教学,点击进入相应栏目进行填报。填报说明可点击各项目后面的“?”查看。

 

 

二、业绩点统计时间范围为2019121-20201130日,2020127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和学院审核。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团队、校优秀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由系统管理员统一导入无需填报。

四、学科竞赛业绩点由第一指导教师或竞赛负责人填报(请注意单纯面向研究生开展的竞赛活动获奖业绩点不在本科教学业绩点系统中填报)。竞赛奖励级别、类别由教学事务部认定,具体参照《南京工业大学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目录》(202010月),并作如下说明:

1. 奖励不重复,同一竞赛多级别获奖时,按最高业绩点奖励;

2. 教师申报同一竞赛,同一奖次有多名学生获奖的前3项按100%奖励,超出部分系统自动按递减方式计算获奖业绩点,即第四个为50%,第五个为25%,第六个及以后按10%奖励;

3. 教师指导学生团队(3人以上)参赛可获指导业绩点。同一竞赛活动一名教师指导学生团队原则上不超过3个。

4. 最高奖次为特等奖的比赛,国赛第四奖次(三等奖)A类竞赛参照《南京工业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标志性成果奖励暂行办法》补充文件奖励;B类竞赛按C类竞赛省级第二奖次奖励。A类、B类竞赛省赛、以及C类及以下竞赛国赛、省赛的第四奖次均不再奖励。

五、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按省部级项目认定,企业投入经费3万元及以上的立为省级重点项目,业绩点按100%奖励;经费3万元以下的立为省级一般项目,业绩点按50%给予奖励。需在系统提交到款证明。产教融合专项课题、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课题分别是指由中国高教学会产教融合分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或省高教学会立项资助的课题,按省级项目认定。

六、实践教学服务业绩点中承办(组织)学科竞赛由教学院长填报,其余类别由项目负责人填报。校级竞赛是指由学院组织的面向全校学生举办的以学生综合能力培养为目标(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的校内选拔赛除外)的校内竞赛活动,经教学事务部认定,给予承办(组织)校级学科竞赛服务业绩点奖励。申报校级实践教学基地服务业绩点需满足实习基地当年接收学生不少于10人并上传有效实习协议文件或实习证明(实习单位接收函等);申请创新创业课程负责人服务业绩点相关课程需经实践教学科认定并立项建设,且当年至少开课1次。

七、实践教学奖励业绩点认定办法由教学事务部负责解释。请各学院(部)根据通知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业绩点申报审核工作。填报过程中有疑问请联系实践教学科,联系人:费翔,电话58139180

                 教学事务部

                            202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