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教实〔2024春〕14号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请各学院填报下学期(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实习计划、实验安排及本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习总结。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要求
(1)实习计划:各门实习课程的负责人在“校友邦实习实训平台”填报,教学院长审核。
(2)实习总结:实习负责人填写“实习总结表”(附件1),在“校友邦”平台【实习总结】菜单下提交。各学院对本学期实习教学情况和实习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总结梳理,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本科实习工作总结报告”(附件2)。
(3)本学期已结束的实习课程须及时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报送实习数据。相关数据可从“校友邦”平台【实习上报】菜单下导出,注意实习单位名称、实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务必准确、规范填写(可通过“企查查”等平台查询),否则无法通过系统校验。
(4)实验安排:各实验教学中心填写“实验安排表”(附件3),单独设课的实验和课内实验均需填报。
二、提交时间
以上各项材料的填报与学院审核工作请于9月10日前完成。其中,实习计划、实习总结表直接在“校友邦”平台提交;“南京工业大学本科实习工作总结报告”、实验安排表电子版发至sj@njtech.edu.cn,纸质版由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明德楼118,联系电话:58139180。
实习计划、实习总结及实验安排将作为学校教学检查、分配经费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务必重视该项工作,确保相关信息准确无误。
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