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教实〔2024秋〕01号
各有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产业教授(本科类)选聘办法》《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产业教授年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4〕9号)要求,学校近期开展在聘省本科类产业教授2024年年报和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聘本科类产业教授年报工作
1.年报内容
在聘本科类产业教授向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报送上一年度基本数据,年报内容将作为产业教授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2.年报对象
2021年、2022年、2023年三批在聘的本科类产业教授,具体名单见附件。
3.工作流程
10月27日前,各有关学院组织指导在聘产业教授登录“江苏省本科教学信息平台”(https://jsgjc.jse.edu.cn,账号密码另行通知),点击“江苏本科教学项目申报”“本科类产业教授申报”栏目在线填报基本数据(统计数据时间段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学校审核后提交至省厅。
二、2022年度选聘的本科类产业教授中期考核工作
1.考核内容
根据《江苏省产业教授(本科类)选聘办法》《南京工业大学产业教授(本科类)选聘与管理办法》开展考核,中期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工作成效等。
2.考核对象
2022年度选聘的江苏省本科类产业教授。
3.工作流程
各有关学院负责对产业教授的工作开展情况、目标任务的完成进度等进行中期考核,10月27日前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由学校统一通过本科平台报送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备案。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三、工作要求
1.请各有关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2024年度江苏省本科类产业教授年报和中期考核工作。确保产业教授年报数据、考核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将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2.产业教授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学校对其进行约谈并要求其整改。整改后一年考核仍不合格者,由学校报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审定后,予以解聘。
3.在年报和考核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解除产业教授聘任合同,并报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备案: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履职的;调离江苏工作的或调离原工作单位不能继续履职的;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有严重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事故的;有其他严重影响聘任高校和所在单位声誉的。
4.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电话58139180,邮箱sj@njtech.edu.cn。
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