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教〔2024〕142号
各学院: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将全面启动,本届毕业设计(论文)继续使用先极“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进行过程管理。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南工校教〔2016〕39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领导和动员宣传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成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抓好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严把毕业设计(论文)各个环节的质量关。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宣传、指导,使全体师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确保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
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监控与质量管理
各学院通过“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严格过程监控和规范管理,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建立切实有效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水平。
(一)加强学风建设,推进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
各学院应强化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教育部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杜绝人工智能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严肃责任追究,加大惩戒力度,加强学术诚信建设。
(二)严把选题关,提高选题质量
1.选题是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选题的性质、难度、工作量等情况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遵循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综合性。
2.一人一题,避免重复。如需两人以上合做一个课题时,要有明确的分工,分别列出不同要求,每个学生按要求有独立完成的部分。
3.选题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真题真做,与教师科研课题、经济社会发展或工程、生产实际相结合,强化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的培养。理工科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来自教师专业实践、科研课题或生产实践、行业企业一线应用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文科专业需增加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课题比例,鼓励学生在实习、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4.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由指导教师确定后在网上申报,经专业负责人审核、教学院长审批与发布后下达给学生,学生选题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但必须全部在系统中完成。
5.课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动,需由指导教师在网上提出申请,经专业负责人审核后修改。
(三)明确指导教师职责,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全程指导
1.认真审查指导教师资格,明确指导教师职责,增强责任意识。指导教师必须由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科研工作经历的中级及以上教师担任。鼓励行业企业专家、产业教授全程参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
2.为确保指导质量,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学生数量理工科类专业不得超过6人,人文管理类不得超过10人。超过此限额的,需向教务处报备。指导教师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3.指导教师是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严谨治学,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全程指导,认真填写指导日志。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
4.指导教师应对学生严格考勤,将学生的学习态度、考勤和周进展情况计入平时成绩。周进展记录提交频率、次数由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要求并在系统中设置。学生请假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5.申请在校外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须在正式开题前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毕业生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附件1),并与校外单位签订《安全协议》(附件2),经校内指导教师审核、学院批准后方可进行。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所有流程和要求均和校内学生一样,校内指导教师要与学生保持联系、定期检查。
6.加强开题管理,开题报告应符合学校规范。外文文献应与毕业设计(论文)主题相关,文献应力求反映所研究课题的最新进展,避免机械直译的“中式英语”,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四)严格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分环节,做好查重、抽检和推优工作
1.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按照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成立答辩委员会,严格坚持评分标准,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与评分工作。有条件的专业可聘请校外专家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2.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与评分环节必须全部在毕业设计系统中完成。专业负责人在学生论文定稿评阅完成且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后给学生分配答辩组。
3.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须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毕业论文文字复制比原则上不高于10%,毕业设计根据学科、专业实际可酌情放宽,具体标准由学院自定。评审、答辩期间如发现学生有抄袭或剽窃等情况,一律按作弊处理,论文成绩计不及格,并取消毕业生资格。
4.毕业设计(论文)格式须严格按照《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须由学生本人和指导教师签名。
5.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的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学位论文自查和抽检。抽检和自查工作由各学院自主安排,原则上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完成。校内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且须覆盖全部专业。鼓励学院采用校外盲审方式进行抽检,抽检不通过者延期答辩或重修。
6.做好毕业设计(论文)信息采集、论文原文与专家信息上报工作。在授予学位前,各学院应督促学生认真核对论文题目、关键词、研究方向等信息,确保上报的论文信息准确无误。
7.做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工作。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如发表/录用的论文、专利、竞赛获奖作品等)作为附件上传系统。
8.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总结和材料归档工作。各学院应及时在系统中上传工作总结,收集、整理和归档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为确保归档数据的完整性,各学院要督促所有指导教师上传电子签名。
三、整体工作时间安排
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拟分为五个阶段:
1.启动阶段(2024年12月27日前):公布工作计划、确定指导教师、申报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学生选题,任务书下达,指导学生查阅文献,做好开题前期工作。
2.开题阶段(2025年2月28日前):在广泛查阅资料的基础上,完善课题研究方案,完成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等工作,组织开题论证和初期检查工作。
3.实施阶段(2025年5月30日前):进行课题的实验、设计、调研及结果的处理与分析等,完成毕业设计说明书或论文写作,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和修改完善;根据学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有关文件通知完成中期检查。
4.答辩及录入成绩阶段(2025年6月8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资格审查、答辩、成绩评定及成绩录入工作。
5.总结与评价阶段(2025年10月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抽检与评优材料报送,做好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各学院应根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时间安排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毕业生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
2.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安全协议
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