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教实〔2025春〕09号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企业实习管理规定》(苏教规﹝2025﹞1号)要求,规范新建本科教学实习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单位要求
1.学院在选定实习企业前,应实地考察该企业的资质情况、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和实习条件保障等,形成书面报告经校级会议审定后对外公开。
2.学院选择的实习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合法经营,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2)管理规范,近3年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记录,无实习安全管理重大责任事故记录;
(3)实习条件完备,符合学科专业培养要求,符合一线生产实际;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或文件等要求须具备的条件。
二、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1.新建本科教学实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
2.“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学院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并下载,需先注册登录-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询”,进入界面后,点击右侧“发送报告”发送至注册邮箱。
3.待签订的合作协议
4.合作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取得的荣誉、认证等)
5.新建本科教学实习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2)
6.合作单位为党政机关、科研院所、医院、学校等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可参照此要求申报,合作单位信用信息报告学院可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下载。
以上材料请交至明德楼118,电子版发sj@njtech.edu.cn。教务处审核后采用集中统一上会形式进行申报,审批通过的基地正式签约挂牌。
三、其他说明
1.自2025年4月10日起,未经审批程序挂牌的校外本科教学实习基地学校不予认定,不得安排实习教学活动。
2.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联系人:费翔;联系电话:58139180。
教务处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