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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校赛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3-04-25

南工教创〔2023春〕24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21) 35 号),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工作的发展,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经济与管理学科组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研究决定举办 2023 年“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校赛选拔赛。比赛分为创业综合模拟赛道与创业营销赛道两个赛道,两个赛道分别进行比赛。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简介

(一) 创业综合模拟赛项

   由创业计划书环节和软件模拟竞赛环节构成,两个环节分别计分。大赛组委会将对有效报名团队进行电脑随机分组,各团队按小组内名次核定两项得分,最终成绩由两部分得分相加确定。

创业计划书环节要求各团队在指定平台在线完成计划书填写、打磨,并完成申报提交。大赛组委会将邀请业内专家开展在线评审,同时结合打磨平台内给出的自动评价综合评分。(计划书评审分数由专家评审与打磨平台项目指数共同构成,专家评审分数与打磨平台项目指数比例按照 7:3 确定。)

计划书项目要求:

1.项目需立足于我国社会发展的大背景,具有一定科技、文化和知识含量。

2.项目中所提出的产品或服务,需是团队成员参与、经授权或可能研发的产品或服务。专利技术需要提供专利技术证书,若专利技术持有人非创业团队成员,需要提供授权证书。

3.团队成员应在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设计制作将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项目计划书。

4.创业计划书撰写必须符合本次活动的主题和要求;内容完整,简明扼要,格式清晰,版面美观大方,创意新颖;文笔流畅,见解独到;思想深刻,与现实联系紧密;充分展现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和创业新人形象。

5.创业计划书必须为团队原创,并且未在全国性创业大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以上奖项。

软件模拟环节全程采用《创业之星》软件作为官方竞赛平台。将于比赛正式开始前发布数据规则、随机抽取正式比赛模板。训练期间的行业模板以系统内显示为准。最终成绩以经营结束后系统中自动计算的成绩为准。

说明:软件模拟小组成绩第一的团队得 70 分,第二名 69 分,以此类推。创业计划书小组第一的团队得 30 分,第二名 29.5 分,以此类推。两分相加即团队总得分。各团队分组由电脑抽签确定。

(二)创业营销赛项:

全程采用《营销之道》作为竞赛平台,通过模拟经营一家创业型公司,全程模拟营销实战。一共运营 4 个季度,每个季度公司都需要进行财务预算、资金筹措、投资决策、报表分析、生产制造、市场营销等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每项工作都需要仔细分析讨论,并形成一致的决策意见输入到系统中。团队最终成绩直接取经营结束后系统中自动计算的成绩为准。


二、竞赛流程

(一)校内选拔赛

   时间:创业综合模拟赛项5月3日下午14:00

创业营销赛项5月10日下午14:00

   选拔形式:现场赛

   现场赛只进行软件环节,每个赛项选拔3支优秀团队将被推荐参加 2023 年“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省赛选拔赛。

(二)省赛

1、创业综合模拟赛项省赛时间:5月27日

  选拔形式:现场赛

  省赛赛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龙西路 310 号三江学院铁心桥校区

  现场赛只比软件环节,省赛优秀团队将被推荐参加 2023 年“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全国总决赛,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2、创业营销赛项省赛比赛时间:6 月 3 日
比赛形式:线上赛
 省赛优秀团队将被推荐参加 2023 年“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全国总决赛,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三、校内选拔赛组织单位
   主办:创新创业学院、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
   承办: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四、参赛对象
    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均可报名,专业不限。


五、奖项设置
   校内赛结束后,本校综合排名前3的参赛队获得参加省赛资格。
   根据校赛结束的综合排名进行表彰,设一等奖为15%、二等奖为25%、三等奖为40%。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吴老师,汪老师 QQ:1135404848/452073039/363210989,创业综合模拟赛参赛学生交流QQ群:674725499,创业营销赛参赛学生交流QQ群;535884650。





                                                                                     
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处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