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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学业情况自查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6-09-22    更新时间:2026-09-22

南工教〔2026〕106号


各学院、各班级: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管理,强化学生自主学习意识,帮助学生及时了解学业完成情况,科学合理规划学业进程,及时排查学业风险,确保本科生如期顺利毕业,现开展本科生学业情况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

(一)毕业班学生:2023级四年制、2022级五年制学生(含留学生)

(二)学籍异动学生:转专业、降级、复学等学籍异动学生

(三)其他年级学生:2023级(五年制)、2024级、2025级学生

二、自查时间

2026年9月23日-10月12日

三、自查方法

学生本人登录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简称“教务系统”)进行学业自查,操作步骤:登录教务系统→【信息查询】→【学生学业情况查询】。

四、自查内容

(一)当前学分积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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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对照本专业培养计划,逐项核对自己的学业完成进度,分析未完成学分的具体情况。毕业班学生务必检查每个模块类别的学分是否达标,毕业要求的各项最低学分是否修满。


注意事项:

1、基础英语-2和拓展英语为二选一,达到4学分即可。

2、0学分专业导学、党史二十讲不纳入自查范围。

3、培养方案中有“必选”要求的选修课程务必及时修读。

(二)过往课程挂科情况

认真检查是否有过往学期不及格(未通过)课程。本学期正在修读的课程目前显示为“在修”或“未修”,待考核后会显示具体成绩。


五、课程替代与补选

(一)自查后显示未修读课程,如果学生已修读满足学校规定的可替代课程,可在教务系统内申请课程替代,具体步骤为:“教务系统”−“报名申请”−“校内课程替代”−“申请”报名。

(二)自查后尚缺学分,学生须制定补修计划,在后续学期中完成补修。

(三)本学期针对毕业班学生,学业自查完成后一周内(10月12日-16日),学生可在线申请补选符合条件的课程,经审核同意后,可参加课程学习与考核,具体步骤为登录“教务系统”−“报名申请”−“教学项目报名”−“补选”报名。

六、工作要求

(一)学业情况自查是对学生专业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的全面检视,关系到学生能否顺利完成学业,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通知到所有须开展学业自查的学生,指导学生按时完成学业自查工作。请各学院教学条线与学生管理条线协同,充分发挥学业导师、辅导员、班主任作用,对毕业班学生、学籍异动学生一一落实帮扶责任老师,指导学生完成学业自查,特别指导学生做好应修未修课程的补修计划,并持续跟踪帮扶结果,工作形成闭环。管理端查看学生学业情况操作指南见附件1。

(二)请各学院认真核查实际已开课程和各类别课程学分要求是否与培养方案相符,做好培养计划的解读工作。如果培养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有变更,应以教务处审批后的教学执行计划为准。教学执行计划查询方法见附件2。

(三)全体学生务必全面自查、逐项核对,清晰掌握自身学业状态,重点核查过往挂科、学分积欠、学分修读进度等与本学期选课的适配性,以及与毕业与学位要求匹配度。

毕业班学生:完成自查后,学生填写《毕业班学生学业自查情况表》(附件3)。

转专业、年级变动(降级)、复学等学籍异动学生:完成自查后,学生填写《学籍异动学生课程补修计划表》(附件4)。

其他本科生:自查后认为需要帮扶的学生,自愿选择是否填写《学业帮扶学生课程补修情况表》(附件5)。

《毕业班学生学业自查情况表》、《学籍异动学生课程补修计划表》、《学业帮扶学生课程补修情况表》由学院归档留存,同时撰写《**学院2026年秋季学期学业情况自查报告》(附件6),并于2026年10月12日前将学院签章后的学业情况自查报告交至东苑三楼学生服务大厅5号窗口,丁老师。

如有任何问题,请咨询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或专业负责人。教务处学籍管理岗咨询电话:025-58138013。




                                                                           教务处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