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课申请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课申请
基本信息
事项性质联办件岗位职责教学研究岗
工作人员黄霞咨询电话025-58139182
办理时间每学年第11或12周承诺期限1个月
办理地点/系统明德楼115制度依据
受理条件

曾开课程:教师自主申请;新开课程:申报书填写完备,通过课程遴选

办理材料

曾开课程:通识教育开课统计汇总表;新开课程:通识教育课程申请表,通识教育新开课程申报汇总表,课程教学大纲

办理须知

操作指南

常见问题

Q:原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如对课程信息进行修改,需要重新申请吗?

A:视情况而定。如果仅对课程名称、学时分配等信息进行局部微调,可提交变更说明,阐述变更的原因和内容;如果对课程学分、内容等改动较大,则须作为新课程重新提出开课申请。

Q:非高级职称教师可以申请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吗?

A: 不可以。根据《南京工业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规划与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申请人原则上需具有高级职称,申请人可为单人,也可为教学团队”。仅针对学校课源稀缺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可以放宽此项要求。

Q:可以两名及以上教师申报同一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吗?

A:可以。两名及以上教师申报同一门通识课,如果共同授课,按一条记录填报;如果分开授课,须分多条记录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