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班重修课程的结课考核
基本信息
事项性质 | 联办件 | 岗位职责 | 教学运行岗 | ||||||||||||||||||||
工作人员 | 潘晓璐 | 咨询电话 | 025-58139183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寒暑假除外) | 办理期限 | 开考前4周内 | ||||||||||||||||||||
办理地点/系统 | 明德116 | 制度依据 |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南工教〔2019〕57号) |
受理条件
非本学期教学计划内开展的公共基础类课程或专业基础类课程,同时对此类课程具重修需求的学生较多
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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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须知
1.任课教师需要将课程考试信息告知每一位上课学生。
2.任课教师至少要提前一周到教务处办理试卷印刷手续。
3.任课教师监考当日需要提前20分钟到指定考场监考,如有分考场的,还需提前到分考场分发试卷。
业务流程
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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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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