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变更
个人信息变更
  基本信息
事项性质审批事项责任岗位学业服务岗
工作人员丁祎昕咨询电话025-58138013
办理时间

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寒暑假除外),入学后第一学期与毕业前最后一学期不受理

办理期限3个工作日内
办理方式东苑学生服务大厅三楼5号窗口制度依据《南京工业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南工校教〔2024〕6号)
  办理须知

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办理个人信息变更。

  办理材料

1.《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

2.因个人信息变更,公安机关新制发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学生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4.变更姓名的学生,除上述2、3两项材料外,还须提供经办派出所出具的改名证明。

5.变更身份证号的学生,除上述2、3两项材料外,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统一格式的《公民身份证号变更证明》。

6.变更个人其他信息的,除上述2、3两项材料外,还须提供详细的相关证明。

  操作指南

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本科生学籍异动相关表格→下载《个人信息修改申请表》并如实填写→学院审批签章→教务处审批签章→手续完毕,教务处在学信网完成学生信息变更。

  常见问题

Q:哪些学生可以申请个人信息变更?

A:当学生的个人信息发生修改,或个人信息与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学信网不一致时,可申请个人信息变更。


Q:个人信息变更应该什么时候提交申请?

A: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学生入学后第一学期以及毕业前最后一学期内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