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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04-24

(南工教〔2024〕44号)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专业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南工校教〔2024〕7号)工作要求,现将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须知

2024年各学院各专业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含接收计划、先修课程要求、考核要求、联系方式等)详见“关于公布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的通知”,请有意向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填报志愿前务必认真阅读根据个人发展意愿,结合兴趣专长和学业情况综合考虑,详细了解意向专业培养方案及相关培养要求、学习难易程度、转入后补修课程等情况后,慎重做出理性的抉择

有意向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及时关注教务处和各学院网上审核结果后续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等通知,保持信息畅通,以免错过相关安排事宜。

二、工作程序

(一)志愿填报

请有意向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2024年4月29日9:00-5月10日16:00(第10周-第11周)登录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简称“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并填写本人正确联系方式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同时填报两个转专业志愿,排第一位的为第一志愿,第二位的为调剂志愿。

申请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上传,文件名为学号+姓名+班级”,操作指南见附件1。申请材料必须包括家长亲笔签字的知情同意书(附家长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逾期一律不再接受学生在本年的转专业申请。

(二)资格审核

5月13日-5月17日(第12周):学生所在学院完成申请人报名资格(操作指南见附件2),教务处进行复审并公布可参加转专业考核的学生名单

申请人报名资格审核内容:

1.学生是否满足转专业申请条件

2.学生报名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3.学生是否满足课程修读要求

(三)综合考核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参加转专业综合考核,学校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审批学生转专业申请。

1. 无笔试考核的接收专业

1)5月20日-5月24日(第13周):教务处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报考专业公布分批次面试考核安排

2)接收学院分批次完成面试考核及成绩录入

3)面试结束后,接收学院公示面试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有笔试考核的接收专业

1)5月20日-5月24日(第13周):教务处公布笔试考核安排

(2)6月1日-6月2日(第14周周末):教务处统一组织转专业笔试考核;

3)6月3日-6月7日(第15周):各学院完成笔试阅卷及成绩录入

4)6月11日-6月14日(第16周):教务处公示笔试成绩

5)6月17日-6月21日(第17周),教务处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报考专业公布分批次面试考核安排。笔试(含专业综合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60分)的学生可参加面试考核

6)接收学院分批次完成面试考核及成绩录入

7)面试结束后,接收学院公示面试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学校审核

学校按照“志愿优先、综合排名、择优录取”的原则,期末正考成绩公布后,根据转专业考核成绩、各专业接收计划等汇总统计,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结果公示

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学校召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六)接收转入

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初,转专业学生到原所在学院领取《转专业通知书》,凭通知书到转入(接收)学院办理报到手续。转入(接收)学院要在学生转入后认真指导好每一位学生的课程替代、学分认定、修读计划(含补修、降级)等方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包括学生咨询和报名学生申请资格审核考核组织实施工作

(二)做好宣传引导。各学院应积极开展专业导学、学业指导以及职业生涯规划工作,增强学生对专业的认知度和适应性,引导学生理性做出转专业选择。

(三)确保规范有序。各学院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做好志愿填报、资格审核、综合考核、接收转入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上述工作安排如有临时变动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以《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南工校教〔2024〕7号)和关于公布2024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准。

本学期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25-58138015,教务处学业服务岗 谢老师

监督电话:025-58138013


附件1.本科生转专业报名操作指南(学生端)

2.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操作指南(管理端)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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