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教【2018】110号
关于做好2018至2019学年第一学期
学业警示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南工校教【2017】83号)第十四条要求:“对学生入校后所修读必修课程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以下简称GPA)进行统计,GPA<1.30的学生将受到毕业警示一次,1.30≤GPA<2.00的学生将受到学位警示一次。学生每学期修得课程学分数应为9~28分,修得学分数未达到9分的进行毕业警示一次”。为扎实做好本学期本科学生学业警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核对
(一)登陆“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依次点击“成绩统计分析”、“成绩绩点统计”。“学院”选择相应学院,“年级”分别选择“2015”、“2016”、“2017”,课程性质选择“必修”,“统计绩点”填写“0≤总绩点<2.00”,点击“统计”、“导出”。
(二)对照上述规定,根据导出表格内容和教学事务部发的电子版《单学期所选课程总学分统计表》,填写《本科学生学业警示统计表》(见附件1)。
(三)10月18日前,学院组织学生核对无误后,请教学院长在《本科学生学业警示统计表》纸质版上签名,盖学院公章,送教学事务部学业事务科(明德楼113,联系电话58139185),电子版及时发至邮箱gehailong@njtech.edu.cn。
二、警示告知
(一)学院收到学校正式发文的学业警示决定后,及时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见附件2),5个工作日内送达学生本人,并将学生受学业警示情况和在校状况如实告知家长。
(二)学院汇总学生签名和联系家长的详细情况,填入《本科学生学籍异动告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请教学院长在纸质版上签名,盖学院公章,及时送教学事务部学业事务科,电子版及时发至邮箱gehailong@njtech.edu.cn。
三、跟进指导
(一)学院要安排专业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学生管理人员、班级联系中层干部等与受警示学生谈心,辅导学籍规定,分析学业情况,找准根本原因,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业发展计划。学院要指派优秀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与受警示学生结成帮扶对子,帮助其迅速调整学习心态、跟上正常学习节奏。
(二)学院要将相关指导情况,记录在《受警示学生学业指导记录单》(见附件4)中。学位警示指导记录单一式二份,一份给学生对照改进学业,一份由学院留存。毕业警示指导记录单一式三份,一份给学生留存对照改进学业,一份由学院留存,一份及时送教学事务部学业事务科。
附件:
1本科学生学生学业警示统计表.xlsx
2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docx
3本科学生学籍异动告知情况汇总表.xlsx
4受警示学生学业指导记录单.docx
南京工业大学教学事务部
2018年10月9日
发布:学业事务科